第三部分

梁实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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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

    说谎、胆小、聪明

    有人说女人喜欢说谎。假如女人所捏撰的故事都能抽取版税,便很容易致富。这问题在什么叫做说谎。若是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小小的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富于说谎的天才。有具体的例证。你没有陪过女人买东西吗?尤其是买衣料,她从不干干脆脆地说要做什么衣,要买什么料,准备出多少钱。她必定要东挑西拣,翻天覆地,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不是嫌这匹料子太薄,就是怪那匹料子花样太旧,这个不禁洗,那个不禁晒,这个缩头大,那个门面窄,批评得人家一文不值。其实,满不是这么一回事,她只是嫌价码太贵而已!如果价钱便宜,其他的缺点全都不成问题,而且本来不要买的也要购储起来。一个女人若是因为炭贵而不生炭盆,她必定对人解释说:“冬天生炭盆最不卫生,到春天容易喉咙痛!”屋顶渗漏,塌下盆大的灰泥,在未修补之前,女人便会向人这样解释:“我预备在这地方安装电灯。”自己上街买菜的女人,常常只承认散步和呼吸新鲜空气是她上市的唯一理由。艳羡汽车的女人常常表示她最厌恶汽油的臭味。坐在中排看戏的女人常常说前排的头等座位最不舒适。一个女人馈赠别人,必说:“实在买不到什么好的……”其实这东西根本不是她买的,是别人送给她的。一个女人表示愿意陪你去上街走走,其实是她顺便要买东西。总之,女人总欢喜拐弯抹角的,放一个小小的烟幕,无伤大雅,颇占体面。这也是艺术,王尔德不是说过“艺术即是说谎”么?这些例证还只是一些并无版权的谎话而已。

    女人善变,多少总有些哈姆雷特式,拿不定主意;问题大者如离婚结婚,问题小者如换衣换鞋,都往往在心中经过一读二读三读,决议之后再复议,复议之后再否决,女人决定一件事之后,还能随时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做出那与决定完全相反的事,使人无法追随。因为变得急速所以容易给人以“脆弱”的印象。莎士比亚有一名句:“‘脆弱’呀,你的名字叫做‘女人’!”但这脆弱,并不永远使女人吃亏。越是柔韧的东西越不易摧折。女人不仅在决断上善变,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别针位置也常变,午前在领扣上,午后也许移到了头发上。三张沙发,能摆出若干阵势;几根头发,能梳出无数花头。讲到服装,其变化之多,常达到荒谬的程度。外国女子的帽子,可以是一根鸡毛,可以是半只铁锅,或是一个畚箕。中国女人的袍子,变化也就够多,领子高的时候可以使她像一只长颈鹿,袖子短的时候恨不得使两腋生风,至于纽扣盘花,滚边镶绣,则更加是变幻莫测。“上帝给她一张脸,她能另造一张出来”,“女人是水做的”,是活水,不是止水。

    女人善哭,从一方面看,哭常是女人的武器,很少人能抵抗她这泪的洗礼。俗语说“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一哭确实其势难挡。但从另一面看,哭也常是女人内心的“安全瓣”。女人的忍耐的力量是伟大的,她为了男人,为了小孩,能忍受难堪的委屈。女人对于自己的享受方面,总是属于“斯多亚派”的居多。男人不在家时,她能立刻变成为素食主义者,火炉里能爬出老鼠,开电灯怕费电,再关上又怕费开关。平素既已极端刻苦,一旦精神上再受刺激,便忍无可忍,一腔悲怨天然地化做一把把的鼻涕眼泪,从“安全瓣”中汩汩而出,腾出空虚的心房,再来接受更多的委屈。女人很少破口骂人(骂街便成泼妇,其实甚少),很少揎袖挥拳,但泪腺就比较发达。善哭的也就常常善笑,眯眯地笑,哧哧地笑,咯咯地笑,哈哈地笑,笑是常驻在女人脸上的,这笑脸常常成为最有效的护照。女人最像小孩,她能为了一个滑稽的姿态而笑得前仰后合,肚皮痛,淌眼泪,以至于翻斤斗!哀与乐都像是常川有备,一触即发。

    女人的嘴,大概是用在说话方面的时候多。女孩子从小就往往口齿伶俐,就是学外国语也容易琅琅上口,不像嘴里含着一个大舌头。等到长大之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等到年事再长,万一堕入“长舌”型,则东家长,西家短,飞短流长,搬弄多少是非,惹出无数口舌;万一堕入“喷壶嘴”型,则琐碎繁杂,絮聒唠叨,一件事要说多少回,一句话要说多少遍,如喷壶下注,万流齐发,当者披靡,不可向迩!一个人给他的妻子买一件皮大衣,朋友问他“你是为使她舒适吗?”那人回答说:“不是,为使她少说些话!”

    女人胆小,看见一只老鼠而当场昏厥,在外国不算是奇闻。中国女人胆小不至如此,但是一声霹雷使得她拉紧两个老妈子的手而仍战栗不止,倒是确有其事。这并不是做作,并不是故意在男人面前做态,使他有机会挺起胸脯说:“不要怕,有我在!”她是真怕。在黑暗中或荒僻处,没有人,她怕;万一有人,她更怕!屠牛宰羊,固然不是女人的事,杀鸡宰鱼,也不是不费手脚。胆小的缘故,大概主要的是体力不济。女人的体温似乎较低一些,有许多女人怕发胖而食无求饱,营养不足,再加上怕臃肿而衣裳单薄,到冬天瑟瑟打战,袜薄如蝉翼,把小腿冻得作“浆米藕”色,两只脚放在被里一夜也暖不过来,双手捧热水袋,从八月捧起,捧到明年五月,还不忍释手。抵抗饥寒之不暇,焉能望其胆大。

    女人的聪明,有许多不可及处,一根棉线,一下子就能穿入针孔,然后一下子就能在线的尽头处打上一个结子,然后扯直了线在牙齿上砰砰两声,针尖在头发上擦抹两下,便能开始解决许多在人生中并不算小的苦恼,例如缝上衬衣的扣子,补上袜子的破洞之类。至于几根篾棍,一上一下地编出多少样物事,更是令人叫绝。有学问的女人,创辟“沙龙”,对任何问题能继续谈论至半小时以上,不但不令人入睡,而且令人疑心她是内行。

    男人:

    脏、懒、自私

    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当然,男人当中亦不乏刷洗干净洁身自好的,甚至还有油头粉面衣裳楚楚的,但大体讲来,男人消耗肥皂和水的数量要比较少些。某一男校,对于学生洗澡是强迫的,入浴签名,每周计核,对于不曾入浴的初步惩罚是宣布姓名,最后的断然处置是定期强迫入浴,并派员监视,然而日久玩生,签名簿中尚不无浮冒情事。有些男人,西装裤尽管挺直,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袜子手绢不知随时洗涤,常常日积月累,到处塞藏,等到无可使用时,再从那一堆污垢存货当中拣选比较干净的去应急。有些男人的手绢,拿出来硬像是土灰面制的百果糕,黑糊糊黏成一团,而且内容丰富。男人的一双脚,多半好像是天然的具有泡菜霉干菜再加糖蒜的味道,所谓“濯足万里流”是有道理的,小小的一盆水确是无济于事,然而多少男人却连这一盆水都吝而不用,怕伤元气。两脚既然如此之脏,偏偏有些“逐臭之夫”喜于脚上藏垢纳污之处往复挖掘,然后嗅其手指,引以为乐!多少男人洗脸都是专洗本部,边疆一概不理,洗脸完毕,手背可以不湿,有的男人是在结婚后才开始刷牙。“扪虱而谈”的是男人。还有更甚于此者,曾有人当众搔背,结果是从袖口里面摔出一只老鼠!除了不可挽救的脏相之外,男人的脏大概是由于懒。

    对了!男人懒。他可以懒洋洋坐在旋椅上,五官四肢,连同他的脑筋(假如有),一概停止活动,像呆鸟一般;“不闻夫博弈者乎……”那段话是专对男人说的,他若是上街买东西,很少时候能令他的妻子满意,他总是不肯多问几家,怕跑腿,怕费话,怕讲价钱。什么事他都嫌麻烦,除了指使别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残废人一样,对于什么事都愿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乐”。他提前养老,至少提前三二十年。

    紧毗连着“懒”的是“馋”。男人大概有好胃口的居多。他的嘴,用在吃的方面的时候多,他吃饭时总要在菜碟里发现至少一英寸见方半英寸厚的肉,才能算是没有吃素。几天不见肉,他就喊“嘴里要淡出鸟儿来!”若真个三月不知肉味,怕不要淡出毒蛇猛兽来!有一个人半年没有吃鸡,看见了鸡毛帚就流涎三尺。一餐盛馔之后,他的人生观都能改变,对于什么都乐观起来。一个男人在吃一顿好饭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硬是在感谢上天待人不薄;他饭后衔着一根牙签,红光满面,硬是觉得可以骄人。主中馈的是女人,修食谱的是男人。

    男人多半自私。他的人生观中有一基本认识,即宇宙一切均是为了他的舒适而安排下来的。除了在做事赚钱的时候不得不忍气吞声地向人奴膝婢颜外,他总是要做出一副老爷相。他的家便是他的国度,他在家里称王。他除了为赚钱而吃苦努力外,他是一个“伊比鸠鲁派”,他要享受。他高兴的时候,孩子可以骑在他的颈上,他引颈受骑,他可以像狗似的满地爬;他不高兴时,他看着谁都不顺眼,在外面受了闷气,回到家里来加倍地发作。他不知道女人的苦处。女人对于他的殷勤委曲,在他看来,就如同犬守户鸡司晨一样的稀松平常,都是自然现象。他说他爱女人,其实他不爱,是享受女人。他不问他给了别人多少,但是他要在别人身上尽量榨取。他觉得他对女人最大的恩惠,便是把赚来的钱全部或一部拿回家来,但是当他把一卷卷的钞票从衣袋里掏出来的时候,他的脸上的表情是骄傲的成分多,亲爱的成分少,好像是在说:“看我!你行么?我这样待你,你多幸运!”他若是感觉到这家不复是他的乐园,他便有多样的藉口不回到家里来。他到处云游,他另辟乐园。他有聚餐会,他有酒会,他有桥会,他有书会、画会、棋会,他有夜会,最不济的还有个茶馆。他的享乐的方法太多。假如轮回之说不假,下世侥幸依然投胎为人,很少男人情愿下世做女人的。他总觉得这一世生为男身,而享受未足,下一世要继续努力。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原是人的通病,但是言谈的内容,却男女有别。女人谈的往往是“我们家的小妹又病了!”“你们家每月开销多少?”之类。男人谈的是另一套,普通的方式,男人的谈话,最后不谈到女人身上便不会散场。这一个题目对男人最有兴味。如果有一个桃色案他们唯恐其和解得太快。他们好议论人家的隐私,好批评别人的妻子的性格相貌。“长舌男”是到处有的,不知为什么这名词尚不甚流行。

    洋罪:

    外国人的习俗在我国似乎不合国情

    有些人,大概是觉得生活还不够丰富,于顽固的礼教、愚昧陋俗、野蛮的禁忌之外,还介绍许多外国的风俗习惯,甘心情愿地受那份洋罪。

    例如,宴集茶会之类偶然恰是十三人之数,原是稀松平常之事,但往往就有人把事态扩大,认为情形严重,好像人数一到十三,其中必将有谁虽欲“寿终正寝”而不可得的样子。在这种场合,必定有先知先觉者托故逃席,或临时加添一位,打破这个凶数,又好像只要破了十三,其中人人必然“寿终正寝”的样子。对于十三的恐怖,在某种人中间近已颇为流行。据说,它的来源是外国的。耶稣基督被他的使徒犹大所卖,最后晚餐时便是十三人同席。因此十三成为不吉利的数目。在外国,听说不但宴集之类要避免十三,就是旅馆的号数也常以12A来代替十三。这种近于迷信而且无聊的风俗,移到中国来,则于迷信与无聊之外,还应该加上一个可嗤!

    再例如,划火柴给人点纸烟,点到第三人的纸烟时,则必有热心者迫不及待地从旁嘘一口大气,把你的火柴吹熄。一根火柴不准点三支纸烟。据博闻者说,这风俗也是外国的。好像这风俗还不怎样古,就在上次大战的时候,夜晚战壕里的士兵抽烟,如果火柴的亮光延续到能点燃三支纸烟那么久,则敌人的枪弹炮弹必定一齐飞来。这风俗虽“与抗战有关”,但在敌人枪炮射程以外的地方,若不加解释,则仍容易被人目为近于庸人自扰。

    又例如,朋辈对饮,常见有碰杯之举,把酒杯碰得咣一声响,然后同时仰着脖子往下灌,咕噜咕噜地灌下去,点头咂嘴,踌躇满志。为什么要碰那一下子呢?这又是外国规矩。据说相当古的时候,而人心即已不古,于揖让酬应之间,就许在酒杯里下毒药,所以主人为表明心迹起见,不得不与客人喝个“交杯酒”,交杯之际,咣的一声是难免的。到后来,去古日远,而人心反倒古起来了,酒杯里下毒药的事情渐不多见,主客对饮只须做交杯状,听那哨然一响,便可以放心大胆地喝酒了。碰杯之起源,大概如此。在“安全第一”的原则之下,喝交杯酒是未可厚非的。如果碰一下杯,能令我们警惕戒惧,不致忘记了以酒肉相饷的人同时也有投毒的可能,而同时酒杯质料相当坚牢不致磕裂碰碎,那么,碰杯的风俗却也不能说是一定要不得。

    大概风俗习惯,总是慢慢养成,所以能在社会通行。如果生吞活剥地把外国的风俗习惯移植到我们的社会里来,则必窒碍难行,其故在不服水土。讲到这里我也有一个具体的而且极端的例子————

    四月一日,打开报纸一看,皇皇启事一则如下:“某某某与某某某今得某某某与某某某先生之介绍及双方家长之同意,订于四月一日在某某处行结婚礼,国难期间一切从简,特此敬告诸亲友。”结婚只是男女两人的事,对别人无关,而别人偏偏最感兴趣。启事一出,好事者奔走相告,更好事者议论纷纷,尤好事者拍电致贺。

    四月二日报纸上有更皇皇的启事一则如下:“某某某启事,昨为西俗万愚节,友人某某某先生遂假借名义,代登结婚启事一则以资戏弄,此事概属乌有,诚恐淆乱听闻,特此郑重声明。”好事者嗒然若丧,更好事者引为谈助,尤好事者则去翻查百科全书,寻找万愚节之源起。

    四月一日为万愚节,西人相绐以为乐;其是否为陋俗,我们管不着,其是否把终身大事也划在相绐的范围以内,我们亦不得知。我只觉得这种风俗习惯,在我们这国度里,似嫌不合国情。我觉得我们几乎是天天在过万愚节。舞文弄墨之辈,专作欺人之谈,且按下不表,单说市井习见之事,即可见我们平日颇不缺乏相绐之乐。有些店铺高高悬起“言无二价”、“童叟无欺”的招牌,这就是反映着一般的诳价欺骗的现象。凡是约期取件的商店,如成衣店、洗衣店、照像馆之类,因爽约而使我们徒劳往返的事是很平常的,然对外国人则不然,与外国人约甚少爽约之事。我想这原因大概就是外国人只有在四月一日那一天才肯以相绐为乐,而在我们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随便哪一天都无妨定为万愚节。

    万愚节的风俗,在我个人,并不觉得生疏,我不幸从小就进洋习甚深的学校,到四月一日总有人伪造文书诈欺取乐,而受愚者亦不为忤。现在年事稍长,看破骗局甚多,更觉谑浪取笑无伤大雅。不过一定要仿西人所为,在四月一日这一天把说谎普遍化、合理化,而同时在其余的三百六十多天又并不仿西人所为,仍然随时随地地言而无信互相欺诈,我终觉得大可不必。

    外国的风俗习惯永远是有趣的,因为异国情调总是新奇的居多。新奇就有趣。不过若把异国情调生吞活剥地搬到自己家里来,身体力行,则新奇往往变成为桎梏,有趣往往变成为肉麻。基于这种道理,很有些人至今喝茶并不加白糖与牛奶。

    过年:

    压岁钱不是白拿

    我小时候并不特别喜欢过年,除夕要守岁,不过十二点不能睡觉,这对于一个习于早睡的孩子是一种煎熬。前庭后院挂满了灯笼,又是宫灯,又是纱灯,烛光辉煌,地上铺了芝麻秸儿,踩上去咯咯吱吱响,这一切当然有趣,可是寒风凛冽,吹得小脸儿通红,也就很不舒服。炕桌上呼卢喝雉,没有孩子的份。压岁钱不是白拿,要叩头如捣蒜。大厅上供着祖先的影像,长辈指点曰:“这是你的曾祖父,曾祖母,高祖父,高祖母……”虽然都是岸然道貌微露慈祥,我尚不能领略慎终追远的意义。“姑娘爱花,小子要炮……”我却怕那大麻雷子、二踢脚子。别人放鞭炮,我躲在屋里捂着耳朵。每人分一包杂拌儿,哼,看那桃脯、蜜枣沾上的一层灰尘,怎好往嘴里送?年夜饭照例是特别丰盛的。大年初几不动刀,大家歇工,所以年菜事实上即是大锅菜。大锅的炖肉,加上粉丝是一味,加上蘑菇又是一味;大锅的炖鸡,加上冬笋是一味,加上番薯又是一味,都放在特大号的锅、罐子、盆子里,此后随取随吃,大概历十余日不得罄,事实上是天天打扫剩菜。满缸的馒头,满缸的腌白菜,满缸的咸疙瘩,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见底。芥末堆儿、素面筋、十香菜比较地受欢迎。除夕夜,一交子时,煮饽饽端上来了。我困得低枝倒挂,哪有胃口去吃?胡乱吃两个,倒头便睡,不知东方之既白。

    初一特别起得早,梳小辫儿,换新衣裳,大棉袄加上一件新蓝布罩袍、黑马褂、灰鼠绒绿鼻脸儿的靴子。见人就得请安,口说:“新喜。”日上三竿,骡子轿车已经套好,跟班的捧着拜匣,奉命到几家最亲近的人家拜年去也。如果运气好,人家“挡驾”,最好不过,递进一张帖子,掉头就走。否则一声“请”,便得升堂入室,至少要朝上磕三个头,才算礼成。这个差事我当过好几次,从心坎儿觉得窝囊。

    民国前一两年,我的祖父母相继去世,由我父亲领导在家庭生活方式上作维新运动,革除了许多旧习,包括过年的仪式在内。我不再奉派出去挨门磕头拜年。我从此不再是磕头虫儿。过年不再做年菜,而向致美斋定做八道大菜及若干小菜,分装四个圆笼,除日挑到家中,自己家里也购备一些新鲜菜蔬以为辅佐。一连若干天顿顿吃煮饽饽的怪事,也不再在我家出现。我父亲说:“我愿在哪一天过年就在哪一天过年,何必跟着大家起哄?”逛厂甸,我们是一定要去的,不是为了喝豆汁儿、吃煮豌豆,或是那大糖葫芦,是为了要到海王村和火神庙去买旧书。白云观我们也去过一次,一路上吃尘土,庙里面人挤人,哪里有神仙可会,我再也不作第二次想。过年时,我最难忘的娱乐之一是放风筝,风和日丽的时候,独自在院子里挑起一根长竹竿,一手扶竿,一手持线桄子,看着风筝冉冉上升,御风而起,一霎时遇到罡风,稳稳地停在半天空,这时候虽然冻得涕泗横流,而我心滋乐。

    民国元年初,大总统袁世凯唆使曹锟驻禄米仓部队兵变,大掠平津,那一天正是阴历正月十二,给万民欢腾的新年假期做了一个悲惨而荒谬的结束,从此每个新年我心里就有一个驱不散的阴影。大家都说恭贺新喜,我不知喜从何来。

    一条野狗:

    一条无家可归惨遭捕杀的野狗

    野狗当道,有司捕杀之,吾无间然。

    夜深人静,常听到犬吠之声盈耳,哀而且厉,随即寂然。我初以为是狗屠出来猎狩,收集香肉,供人大嚼。后来听说是市府派出来的专人收捕野狗。他们的猎具简单,一根棍子,顶端系上一个铅铁丝圈的活套,瞄准了套在狗颈上面,越拉愈紧,狗便无法挣脱。提起狗来往停在路边的车子里一甩,凑足了十个八个,送往拘留场所,三日无人认领,则聚而歼之,无稍贷。对市民而言,这是德政。

    从前我的居处楼上有人养狗,我从未见过这狗,不知其为雌雄、妍媸、胖瘦。但是狗准时狂吠,准在黎明的时候以极不悦耳的短促而连续的声音嗥叫,惊醒上下左右邻人的清睡。熟睡中被惊醒是很难受的。古人形容人民之安居乐业的现象之一是“狗不夜吠”(见《后汉书·循吏传》),有一天菁清在电梯中遇到狗主人,说起这条狗,委婉地请求她能不能“无使龙也吠”。狗主人反问:“你搬来多久了?”菁清说:“将近一月。”狗主人说:“我在此地养这条狗将近三年了。”言外之意是,她和她的狗已经是资深的住户,一切早已定型,传统不容置疑。我闻之不禁叹息,有其人必有其狗。可是睦邻要紧,何况这狗不是野狗,所以这桩事只好列为百忍的项目之一。忍了两年,忽不闻犬吠,人犬俱杳,大概是搬走了。

    历史重演,我现在住的地方又有一条狗半夜里汪汪地叫,不是在楼上,是在街上,原是一家店铺豢养的一只母狗,店铺关门,狗被遗弃,变成了野狗。它在附近餐馆偶然拾些残羹剩炙,苟全性命,但是瘦骨嶙峋,棕黑色的毛脱落了一半,同时还长满了虱。别看它这副腌臜相,在一群落魄的公狗的眼里,它还是眉清目秀的。果然,有一夜晚,一群野狗狺狺然骚动起来,争相追逐这只可怜的母狗。结果是不免。群狗哄散,不久这条狗就大腹膨亨了。大概狗在怀胎期间格外容易感觉到饿,所以它叫得格外凄厉。菁清和我时常外出就餐,偶然剩余的菜肴便大包小包地携带回家,菁清没有浪费的习惯,归途遇见这只母狗,菁清顺手打开包裹,投以肉骨之类。一只狗真正饥饿的时候,饥火中烧,忽然看见肉骨,饥火会从眼里直冒出来。它急急忙忙地大口吞嚼。咔嚓咔嚓之声可闻,还不时地左顾右盼,唯恐谁来夺食。吃完之后,还要舔地,好像是意犹未足。菁清索兴以全部剩食投赠,它如风卷残云一般吃得一干二净。饿狗得食,那份满足的样子给人印象至深。此后我们就时常喂它,它好像认识我们了,见到我们就摇它的尾巴,这是它的礼貌。我们只是“随所见物,发慈悲心”(莲池大师语),并不是对这只野狗有所偏爱。

    有一天,楼下餐馆主人说,那只野狗利用他后门外的一角空地产下了五只小狗。菁清就劝店主喂养它们,店主也答应了,只是把三只小狗送人,留下两只。我们看见了这两只,肥肥胖胖,满地打滚,一白色一棕色。天地之大德曰生,狗也在一切有情之内。现在母狗长得丰满了,皮毛也显著悦泽,母性焕发,怡然自得,再也不黎明狂吠扰人清梦了。我们为它庆幸:“得其所哉!”尤其是看它喂奶给小狗吃的那副舒坦的样子,令人兴起愉愉之感。

    忽然有一天餐馆主人告诉我们,那条狗被抓走了!我们立刻就想到捕狗人员用铁圈套狗的样子,不免戚然。问店主要不要去认领,他摇摇头。“那两只小狗怎么办呢?”他说:“我们会喂它。”说着说着那两只小狗跑过来了,依然欢蹦乱跳,满地打滚,不晓得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我知道那条狗还可以苟延残喘三天,这三天中,我不时地想到了它。三天过后,万事皆空,它的影子仍然不时地浮现在我心里。这条狗并不美丰姿,比起什么狮子狗、狐狸狗、哈巴狗、牧羊犬、大丹狗、香肠狗、牛头狗……都差得远。我没有抚摸过它,只是偶有一饭之恩。奈何三日已过而仍萦绕我的心怀?我的心怀已经是满满的,不能再容纳一只无家可归惨遭捕杀的野狗。我想唯一的释怀的方法是把这一桩事写出来,也许写出来之后心里就会觉得释然。试试看。

    厌恶女性者:

    指女人为祸水,是厌恶女性者的口头禅

    不要以为男人都是好色之徒,也有厌恶女性者。

    《周书·列传》第四十,萧统三子萧詧,曾在江陵称帝八载,据说他“少有大志,不拘小节……性不饮酒,安于俭素……尤恶见妇人,虽相去数步,遥闻其臭。经御妇人之衣,不复更著”。

    一个曾临九五的人,无论在位如何短暂,疆土如何狭小,我们可以想象内宫粉黛,必极其妍。而萧詧恶见妇人,事属不经,似难索解。女人离他数步之遥,他就闻到她的臭味,更是离奇,难道他遇到的妇人个个都患狐臭?因思古时淳于髡一斗亦醉,一石亦醉,最欢畅的时候是“州闾之会,男女杂坐……前有堕珥,后有遗簪”、“男女同席,履舄交错……主人留髡而送客,罗襦襟解,微闻芗泽”。芗泽就是指女人身上散发出来的一股特殊的香气。淳于髡说的大概是实话。这种香气须在相当亲近肌肤的时候才能闻到。《红楼梦》里宝玉不是就曾一再勉强地要闻黛玉的袖口么?只因袖口里有芗泽。这种香气,萧詧大概是无缘消受。不过萧詧雅好佛理,曾有“内典华严般若法华金光明义疏四十六卷”的著作行世,也许因潜心佛理而厌恶女色,亦未可知。可是事实上他生了八个儿子,死时才四十四岁,这又怎么说?

    厌恶女性者,英文叫做misogynist,在文学作品中有时也有很率直的描述。例如,十六世纪作家约翰·黎利(John Lyly)所作《优浮绮斯》(Euphues),其中有一封长信,是优浮绮斯在离开那不勒斯返回雅典时写给他的一位朋友及一般痴情男子的。这封信号称为“戒色指南”(The Cooling Card)。其言曰:

    她如果贞洁,必定拘谨;如果轻佻,必定淫荡;如是严肃的婆娘,谁肯爱她?如是放浪的泼妇,谁愿娶她?如是侍奉灶神的处女,她们是誓不嫁人的;如是追随爱神的信徒,她们是势必荒淫的。如果我爱一个美貌的,势必引起嫉妒;如果我爱一个貌寝的,会要使我疯狂。如果生育频繁,则负担有增无已;如果不能生育,则我的罪孽愈发深重;如果贤淑,我会担心她早死;如果不淑,我会厌恶她长寿。

    把女人说得一无是处,其结论是“避免接近女人”。优浮绮斯的私行并不谨饬,被蛇咬过一回,以后见了绳子也怕。所以他的厌恶女性的论调实是有感而发。

    异性相吸,男女相悦,乃是常情。至于溺于女色者,如纣王之宠妲己,幽王之宠褒姒,以至于亡国,则罪不全在妲己与褒姒,纣王、幽王须负更大之责任。只因佳人难再得,遂任其倾城倾国,昏君本人之罪责岂容推诿?赵飞燕的女弟刚接进宫,就有人在背后议论:“此祸水也,必将灭火。”汉得火德而兴,是否因此一女子而澌灭,且不去管它,“祸水”一词从此成了某些女性的代名词。西谚有云:“任何事故,追根问底,必定有个女人。”话并不错,不过要看怎样解释。一个人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很大部分是因为家有贤妻,一个人一生中不闯大祸,也很大部分是因为家有贤妻。“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是女性崇拜的说法,指女人为祸水,是厌恶女性者的口头禅。

    好汉:

    我们现在心目中好汉的标准不太高

    从前北平每逢囚犯执行死刑之前,照例游街示众,囚犯五花大绑,端坐大敞车上,背上插着纸标,左右前后都有士兵簇拥,或捧大令,或持大刀,招摇过市,直赴刑场。刑场早先在珠市口,到了民国改在天桥。沿途有游手好闲的人一大群,尾随着囚车到天桥去看热闹。押着死囚去就戮,这一行叫做“出大差”,又称“出红差”。

    我从未去过天桥,可是在路上遇见过出大差的场面。囚犯面色如土,一副股栗心悸的样子,委实令人看了心伤,不过我们也只能报以一声叹息。有些囚犯,犯了滔天大罪,而犹强项到底,至死不悔,对着群众大吼大叫:“这算不了什么,过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大家给我捧个场吧!”于是群众就轰然地齐声报以“好!”囚犯脸上微微露出一抹苦笑。他以好汉自命,还想下一辈子投生为人,再度做违法乱纪的勾当,再充好汉。群众报以一声好,隐隐含着一点同情的意思。好像是颇近于匪徒杀人伏法之后还有人致送“宁死不屈”、“天妒英才”之类的挽幛一般。

    一般的说法,仗义任侠的人才算是好汉。《水浒传》二十一回:“江湖上久闻他是个及时雨宋公明————是个天下闻名的好汉。”宋江算不算得好汉,似乎值得研讨。说他及其一伙是江湖上的好汉,大致是不错的。他在浔阳楼上醉后题反诗,有什么“他年若遂凌云志,耻笑黄巢不丈夫”之句,口气好大,就不仅是仗义任侠,他想造反,并且想要和黄巢较量一下杀人的纪录。造反不一定就是错,“官逼民反”的时候多半错在官。造反而能有宗旨,有计划,有气度,若是成功便是王侯,败就是贼。如果仅是激于义愤,杀人放火,不择手段,不计后果,虽然打着“替天行道”的幌子,最多只能算是江湖上的好汉。然而江湖好汉亦不易为,盗亦有道,好汉也有他一套的规律。宋江自有他不可及处。至少他个人不大贪财。弄到大笔财物之后大家分,他并不独吞,所以不发生分赃不均或黑吃黑的情事。大块肉、大碗酒,大家平起平坐,谁也没有贵宾卡。

    英国有一套传统的有关罗宾汉的歌谣。据说罗宾汉是个亡命徒,精于射箭,藏身在森林之中,神出鬼没,玩弄警长于股掌之上,但是他有义气,他劫富济贫,他保护妇孺,有些像是我们所熟悉的江湖好汉。但是这一伙强人并无大志,一味地乐天放肆,和官府豪富作对,吐一口胸中闷气而已。有人说罗宾汉根本无其人,是好事者诌出来的故事,但是也有人说确有其人,本来是亨丁顿伯爵,化名为罗宾汉,据说他被人陷害之后,墓地还有一块石碑,写明死期是一二四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无论如何,罗宾汉算是好汉。

    我国古时有较为高级而且正派的好汉。《旧唐书》卷八十九“狄仁杰传”,有这样一段:

    则天尝问仁杰曰:“朕要一好汉任使,有乎?”

    仁杰曰:“陛下作何任使?”

    则天曰:“朕欲待以将相。”

    对曰:“臣料陛下若求文章资历,则今之宰臣李峤苏味道亦足为文吏矣。岂非文士龌龊,思得奇才,用之以成天下之务者乎?”

    则天悦曰:“此朕心也。”

    仁杰曰:“荆州长史张柬之,其人虽老,真宰相才也。且久不遇。若用之,必尽节于国家矣。”

    则天……后竟召为相。柬之果能复兴中宗……

    武则天虽然有些地方不理于人口,但是她知人善任,她想求一好汉任使,使为将相,而且她肯听狄仁杰的话!能“成天下之务”的奇才,才算是好汉。这种好汉不但志节高超,远在任侠使气的好汉之上,亦非器量局狭拘于小节的“龌龊”文士所能望其项背。但是这种好汉也要风云际会才能有所作为。

    我们现在心目中的好汉,其标准不太高。俗语说:“好汉不怕出身低。”这句话有多方面的暗示,其中之一是挑筐卖菜者流只要勤俭奋发,有朝一日,也可能会跻身于豪富之列。如果他长袖善舞,广为结纳,也可成为翻云覆雨炙手可热的好汉。凡是能屈能伸、欺软怕硬、顺风转舵、蝇营狗苟的人,此人也常目之为好汉,因为“好汉不吃眼前亏”。时来运转,好汉也有惨遭挫败的时候,他就该闭关却扫,往日的荣华不必再提,因为“好汉不提当年勇”,如果觉得筋斗栽得冤枉,也不必推诿抱怨,因为“好汉打落牙,和血吞”。好汉固当如是。无论就哪一个层面上讲,好汉应该是特立独行敢做敢当的顶天立地的一条汉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虐待动物:

    防止虐待动物,却不防止人类自相残杀

    一八二四年英国人成立了一个“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四十二年后美国也成立了这样的一个协会,目前美国约有六百个这样的组织。全世界现在都有类似的会社。其宗旨是防止有意地把不必要的痛苦加在动物身上。霭然仁者之所用心,泽及禽兽。香港禁止鸡鸭贩子把几只鸡鸭系在一起倒挂在脚踏车的把手上,或是把过多的鸡鸭塞在小小的笼子里,那意思是要那些扁毛畜牲在那最后血光之灾以前能活得舒适一点,不能不说是菩萨心肠。我看见过广州的菜市里的鱼贩,指着盆里二尺来长的一条活鱼问你要买哪一块,你说要背上那一块,他便嗖地抽出一把牛耳尖刀,在鱼背上血淋淋地切下一块给你,那条缺了半个背的鱼依旧还放到水盆里去,等到别的主顾来再零刀碎剐。许多地方的市场里,卖鱼的都是不先开膛就生批逆鳞,只见鳞片乱飞,鱼不住地打挺。卖田鸡的更绝,刷地一下子把整张的皮剥下来,剥出白生生的田鸡乱蹦乱跳。站在旁边看着都心惊胆战。

    我小时候,家里有两辆轿车,其中一辆交由小张驾驭,骡子的草料及一应给养都由他包办。小张深谙官场习惯,经手三分肥,克扣草料。骡子吃不饱,就跑不动,瘦骨嶙峋的,真正的是驽蹇之乘,但是到了通衢大道之上又非腾骧一阵不可,小张就从袖里取出一把锥子,仿照苏秦引锥刺股的故事,在骡子的臀部上猛攮一下,骡子一惊,飞驰而前,鲜血顺着大腿滴流而下。这事不久就被发现,小张当然也立即另寻高就去了。我从小就很诧异一个人心肠何以硬得这样可怕,但是当时以为世界上仅有小张一个人是这样的狠。

    一个人不可以有意地把“不必要的”痛苦加在动物身上,想来“必要的”痛苦则不在此限。北平烤鸭是中外驰名的美味,它的制法特殊————这是濒临运河的通州人的拿手,用特备的拌好的食粮搓成一根根的橛子,比香肠还要粗长一些,劈开鸭子的嘴巴硬往里塞,然后用手顺着鸭脖往下一捋,再塞一根,再捋一下。接连七八根塞下去了,鸭子连叫唤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剩下奄奄一息。这时候不能放它回到河里去,要丢到特建的一间小屋里,百八十只挤在里面绝对没有动弹的余地,只喝水,只准养尊处优地在里面安息,慢慢地蹲膘。每天这样饱餐两次,过个把月便可出而问世,在闷炉里一吊,香、肥、脆、嫩,此之谓“填鸭”。这过程颇为痛苦,可是有此必要,否则饕餮之士便无法大快朵颐。现在回想起来,小张椎攮骡臀,也不是没有必要,因为不如此他无法一面克扣粮食一面交代差事。为了自私的享受而不惜制造痛苦,这只是显示人性之恶的一面,“必要”云乎哉。

    最残酷的事莫过于屠杀。所以说:“仁者不杀。”真要不使动物不受不必要的痛苦,则人曷不蔬食,在植物方面寻求蛋白质。半世纪前我参观过芝加哥的屠宰场,千百头的牛猪羊,不是头上捶一钉,便是胸口挨一刀,不大工夫而拔毛剥皮去骨切块之事毕,如今技术当更进步。那么多的生命毁于一旦,实在惊心动魄。我最不能了解的是:人类文明演进,何以如今还有人自命绅士而返回到渔猎时代?兔、狐、鹿、凫雁、野猪、鱼鳖,无害于人,而如莲池大师所谓:“网于山,罟于渊,多方掩取,曲而钩,直而矢,百计搜罗?”可笑的是:枪杀禽兽,电毙鳞鱼,挟科学利器屠害生灵,恃强凌弱,而得意扬扬。禽兽放在动物园里,等于是无期徒刑,比死刑稍次一等。有些动物学家说,不要以为栏里的动物如处囹圄,实际是它在栏后饶有安全之感,觉得你在栏外不会骚扰到它。我看见过巨熊在栏里晃来晃去,它还是想出来。又有人说,狩猎是必需的,因为动物没有家庭计划,繁殖得太快,食物供给不足,将有饿死之虞。假使你的邻人一家食指浩繁,无以为生,你是不是也可以走过去杀掉他的三男两女以减少他的负担?

    动物含义甚广,应该把人类也包括进去。防止虐待动物,曷不亲亲而仁仁,先从防止虐待人类始?有时候人虐待人,无所不用其极,我们古时刑法就有许多是不必要的令人痛苦。《周礼·秋官·五刑之法》:“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究竟还是明文规定的法则,像纣所作的炮烙之刑,是以酷刑兼为取乐之资。肥胖的董卓死后,守尸的人在他肚脐里面插上灯捻,点燃起来,光照数日,幸而这是死后,生前若是落在人手里必定有更难堪的处置。外国人的残虐,也不让人。加尔各答的威廉堡有一间小室,十八尺宽,十四尺长,仅有两个小窗,东印度公司的守军一百四十六人被叛军禁闭在里面,一夜之间渴热难当,仅有二十三人幸免于死,时在一七五六年六月,是历史上有名的所谓“黑洞”事件。

    没有什么事情比战争更残酷更不必要,偏偏有那么许多人好战,所求不遂,便挥动干戈,使得爱和平的也不能不起来自卫。约翰孙博士有一篇文章(《闲游者》第二十二期)借兀鹰的对话写人类的愚蠢,人类是唯一的一种动物大规模地互相残杀并不把对方的肉吃下去,只是抛在战场上白白地喂兀鹰,不知那是所为何来。防止虐待动物,而不防止人类的互相厮杀,不晓得为什么要这样地厚于彼而薄于此!

    狗:

    狗的眼力总是跟它的主人差不多

    我初到重庆,住在一间湫隘的小室里,窗外还三两棵硕的芭蕉,屋里益发显得阴森森的,每逢夜雨,凄惨欲绝。但凄凉中毕竟有些诗意,旅中得此,尚复何求?我所最感苦恼的乃是房门外的那一只狗。

    我的房门外是一间穿堂,亦即房东一家老小用膳之地,餐桌底下永远卧着一条脑满肠肥的大狗。主人从来没有扫过地,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以及小儿便溺,全都在地上星罗棋布着,由那只大狗来舐得一干二净。如果有生人走近,狗便不免有所误会,以为是要和它争食,于是声色俱厉地猛扑过去。在这一家里,狗完全担负了“洒扫应对”的责任。

    “君子有三畏”,畏犬其一也。我知道性命并无危险,但是每次出来进去总要经过它的防次,言语不通,思想亦异,每次都要引起摩擦,酿成冲突,日久之后真觉厌烦之至。其间曾经谋求种种对策,一度投以饵饼,期收绥靖之觌,不料饵饼尚未啖完,乘我返身开锁之际,无警告地向我的腿部偷袭过来,又一度改取“进取乃最好之防御”的方法,转取主动,见头打头,见尾打尾,虽无挫衄,然积小胜终不能成大胜,且转战之余,血脉贲张,亦大失体统。因此外出即怵回家,回到房里又不敢多饮茶。不过使我最难堪的还不是狗,而是它的主人的态度。

    狗从桌底下向我扑过来的时候,如果主人在场,我心里是存着一种奢望的,我觉得狗虽然也是高等动物,脊椎动物哺乳类,然而,究竟,至少在外形上,主人和我是属于较近似的一类,我希望他给我一些援助或同情。但是我错了,主客异势,亲疏有别,主人和狗站在同一立场。我并不是说主人也帮着狗狺狺然来对付我,他们尚不至于这样的合群。我是说主人对我并不解救,看着我的狼狈而哄然噱笑,泛起一种得意之色,面带着笑容对狗嗔骂几声:“小花!你昏了?连×先生你都不认识了!”骂的是狗,用的是让我所能听懂的语言。那弦外之音是:“我已尽了管束之责了,你如果被狗吃掉莫要怪我。”俗语说,“打狗看主人”,我觉得不看主人还好,看了主人我倒要狠狠地再打狗几棍。

    后来我疏散下乡,遂脱离了这恶犬之家,听说继续住那间房的是一位军人,他也遭遇了狗的同样的待遇,也遭遇了狗的主人的同样的待遇,但是他比我有办法,他拔出枪来把狗当场格毙了,我于称快之余,想起那位主人的悲怆,又不能不付予同情了。特别是,残茶剩饭丢在地下无人舐,主人势必躬亲洒扫,其凄凉是可想而知的。

    在乡下不是没有犬厄。没有背景的野犬是容易应付的,除了菜花黄时的疯犬不计外,普通的野犬都是些不修边幅的夹尾巴的可怜的东西,就是汪汪地叫起来也是有气无力的,不像人家豢养的狗那样振振有词自成系统。有些人家在门口挂着牌示“内有恶犬”,我觉得这比门里埋伏恶犬的人家要忠厚得多。我遇见过埋伏,往往猝不及防,惊惶大呼,主人闻声搴帘而出,嫣然而笑,肃客入座。从容相告狗在最近咬伤了多少人。这是一种有效的安慰,因为我之未及于难是比较可庆幸的事了。但是我终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索性养一只虎?来一个吃一个,来两个吃一双,岂不是更为体面么?

    这道理我终于明白了。雅舍无围墙,而盗风炽,于是添置了一只狗。一日邮差贸贸然来,狗大声咆哮,邮差且战且走,蹒跚而逸,主人拊掌大笑。我顿有所悟。别人的狼狈永远是一件可笑的事,被狗所困的人是和踏在香蕉皮上面跌跤的人同样的可笑。养狗的目的就要它咬人,至少做吃人状。这就是等于养鸡是为要它生蛋一样,假如一只狗像一只猫一样,整天晒太阳睡觉,客人来便咪咪叫两声,然后逡巡而去,我想不但主人惭愧,客人也要惊讶。所以狗咬客人,在主人方面认为狗是克尽厥职,表面上尽管对客抱歉,内心里是有一种愉快,觉得我的这只狗并非是挂名差事,它守在岗位上发挥了作用。所以对狗一面苛责,一面也还要嘉勉。因此脸上才泛出那一层得意之色。还有衣裳楚楚的人,狗是不大咬的,这在主人也不能不有“先护我心”之感。所可遗憾者,有些主人并不以衣裳取人,亦并不以衣裳废人,而这种道理无法通知门上,有时不免要慢待嘉宾,不过就大体论,狗的眼力总是和它的主人差不了多少。所以,有这样多的人家都养狗。

    医生:

    有什么样的病人,就有什么样的医生

    医生是一种神圣的职业,因为他能解除人的痛苦,着手成春。有一个人,有点老毛病,常常发作,闹得死去活来,只要一听说延医,病就先去了八分,等到医生来到,霍然而愈,试脉搏听心跳完全正常,医生只好愕然而退,延医的人真希望病人的痛苦稍延长些时。这是未着手就已成春的一例,可是医生一不小心,或是虽已小心而仍然错误,他随时也有机会减短人的寿命。据说庸医的药方可以辟鬼,比钟馗的像还灵,胆小的夜行人举着一张药方就可以通行无阻,因为鬼中有不少生前吃过那样药方的亏的,死后还是望而生畏。医生以济世活人为职志,事实上是掌握着生杀的大权的。

    说也奇怪,在舞台上医生大概总是由丑角扮演的。看过“老黄请医”的人总还记得那个医生的脸上是涂着一块粉的。在外国也是一样,在莫里哀或是拉毕施的笔下,医生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人物。为什么医生这样的不受人尊敬呢?我常常纳闷。

    大概人在健康的时候,总把医药看做不祥之物,就是有点头昏脑热,也并不慌,保国粹者喝午时茶,通洋务者服阿斯匹林,然后蒙头大睡,一汗而愈。谁也不愿常和医生交买卖。一旦病势转剧,伏枕哀鸣,深为造物小儿所苦,这时候就不能再忘记医生了。记得小时候家里延医,大驾一到,家人真是倒屣相迎,请入上座,奉茶献烟,环列伺候,毕恭毕敬,医生高踞上座并不谦让,吸过几十筒水烟,品过几盏茶,谈过了天气,叙过了家常,抱怨过了病家之多,此后才能开始他那一套望闻问切君臣佐使。再倒茶,再装烟,再扯几句淡话(这时节可别忘了偷偷地把“马钱”送交给车夫),然后恭送如仪。我觉得那威风不小。可是奉若神明也只限于这一短短的时期,一俟病人霍然,医生也就被丢在一旁。至于登报鸣谢悬牌挂匾的事,我总怀疑究竟是何方主使,我想事前总有一个协定。有一个病人住医院,一只脚已经伸进了棺木,在病人看来这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在医生看来这是常见的事,老实说医生心里也是很着急的,他不能露出着急的样子,病人的着急是不能隐藏的,于是许愿说如果病瘳要捐赠医院若干若干,等到病愈出院早把愿心抛到九霄云外,医生追问他时,他说:“我真说过这样的话吗?你看,我当时病得多厉害!”大概病人对医生没有多少好感,不病时以医生为不祥,既病则不能不委曲逢迎他,病好了,就把他一脚踢开,人是这样忘恩负义的一种动物,有几个人能像Androclus遇见的那只狮子?所以医生以丑角的姿态在舞台上出现,正好替观众发泄那平时不便表示的积愤。

    可是医生那一方面也有许多别扭的地方。他若是登广告,和颜悦色地招徕主顾,立刻有人要挖苦他:“你们要找庸医么,打开报纸一看便是。”所以他被迫采取一种防御姿势,要相当地傲岸。尽管门口鬼多人少,也得做出忙的样子。请他去看病,他不能去得太早,要等你三催六请,像大旱后之云霓一般而出现。没法子,忙。你若是登门求治,挂号的号码总是第九十几号,虽然不至于拉上自己的太太小姐,坐在候诊室里来壮声势,总得摆出一种排场,令你觉得他忙,忙得不能和你多说一句话。好像是算命先生如果要细批流年须要卦金另议一般。不过也不能一概而论,医生也有健谈的,病人尽管愁眉苦脸,他能谈笑风生。我还知道一些工于应酬的医生,在行医之前,先实行一套相法,把病人的身份打量一番,对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明明是西医,他对一位老太婆也会说一套阴阳五行的伤寒论,对于愿留全尸的人他不坚持打针,对于怕伤元气的人他不用泻药。明明地不知病原所在,他也得撰出一篇相当的脉案的说明,不能说不知道,“你不知道就是你没有本事”,说错了病原总比说不出病原令出诊费的人觉得不冤枉些。大概发烧即是火,咳嗽就是风寒,有痰就是肺热,腰疼即是肾亏,大致总没有错。摸不清病原也要下药,医生不开方就不是医生,好在符箓一般的药方也不容易被病人辨认出来。因为这种种情形的逼迫,医生不能不有一本生意经。

    生意经最精的是兼营药业,诊所附设药房,开了方子立刻配药,几十个瓶子配来配去变化无穷,最大的成本是那盛药水的小瓶,收费言无二价。出诊的医生随身带着百宝箱,灵丹妙药一应俱全,更方便,连药剂师都自兼了。

    天下是有不讲理的人,“医生治病不治命”,但是打医生摘匾的事却也常有。所以话要说在前头,芝麻大的病也要说得如火如荼不可轻视,病好了是他的功劳,病死了怪不得人。如果真的疑难大症撞上门来,第一步先得说明来治太晚,第二步要模棱地说如果不生变化可保无虞。第三步是姑投以某某药剂以观后果,第四步是敬谢不敏另请高明,或是更漂亮地给介绍到某某医院,其诀曰:“推。”

    我并不责难医生。我觉得医生里面固然庸医不少,可是病人里面浑虫也很多。有什么样子的病人就有什么样的医生,天造地设。

    房东与房客:

    房东与房客总是在互相怄气

    狗见了猫,猫见了耗子,全没有好气,总不免怒目相视,龇牙咧嘴,一场格斗了事。上天生物就是这样,生生相克,总得斗。房东与房客,或房客与房东,其间的关系也是同样的不祥。在房东眼里,房客很少有好东西;在房客眼里,房东根本就没有一个好东西。利害冲突,彼此很难维持人与人之间应有的常态。

    房东的哲学往往是这样的:“来看房的那个人,看样子就面生可疑。我的房子能随便租给人?租给他开白面房子怎么办?将来非找个妥保不可。你看他那个神儿!房子的间架矮哩,院子窄哩,地点偏哩,房租贵哩,褒贬得一文不值,好像是谁请他来住似的!你不合适不会不住?我说得清清楚楚,你没有家眷我可不租,他说他有。我问他是干什么的,他死不张嘴,再不就是吞吞吐吐,八成不是好人。可是后来我还是租给他了。他往里一搬,哎呀,怎那么多人口,也不知究竟是几家子?瘪嘴的老太太有好几位,孩子一大串,兔儿爷似的一个比一个高。住了没有几个月,房子糟蹋得不成样子,雪白的墙角上他堆煤,披麻绿油的影壁上画了粉笔的飞机与乌龟,砖缝里的草长了一人多高,沟眼也堵死了,水龙头也歪了,地板上的油漆也磨光了,天花板也熏黑了,玻璃窗也用高丽纸给补了,门环子也掉了……唉,简直是遭劫!房租到期还要拖欠,早一天取固然不成,过几天取也常要碰钉子,‘过两天再来吧’、‘下月一起付罢’、‘太太不在家’、‘先付半个月的罢’、‘我们还没有发薪哪,发了薪给你送去’……好,房租取不到,还得白跑道。腿杆儿都跑细了。他不给租钱,还挺横,你去取租的时候,他就叫你蹲在门口儿,‘砰’的一声把大门关上了,好像是你欠他的钱!也有到时候把房租送上门来的,这主儿更难缠,说不定他早做了二房东,他怕我去调查。租人家的房子住人的,有几个是有良心的?……”

    房客的哲学又是一套:“这房东的房子多得很,‘吃瓦片儿的’,任事不做。靠房钱吃饭。这房子一点儿也不合局,我要是有钱绝不租这样的房子。我是凑合着住。一进门就是三份儿,一房一茶一打扫。比阎王还凶。没法子,给你。还要打铺保?我人地生疏,哪里找保去?难道我还能把你的房子吃掉不成?你问我家里人口多不多?你管得着么?难道房东还带查户口?‘不准转租’,我自己还不够住的呢!可是我要把南房腾空转租,你也管不了,反正我不欠你的房租。‘不准拖欠’,噫,我要是有钱我绝不拖欠。这个月我迟领了几天薪,房东就三天两头儿地找上门来,好像是有几年没付房钱似的,搅得我一家不安。谁没有个手头儿发窘?何苦!房钱错了一天也不行,急如星火,可是那天下雨房漏了,打了八次电话,他也不派人来修,把我的被褥都湿脏了,阴沟堵住了,院里积了一汪子水,也不来修。门环掉了,都是我自己找人修的。他还腆着脸催房钱!无耻!我住了这样久,没糟蹋你一间房子,墙、柱子都好好的,没摘过你一扇门一扇窗子,还要怎样?这样的房客你哪里找去?……”

    房东房客如此之不相容,租赁的关系不是很容易决裂的吗?啊不。比离婚还难。房东虽然不好,房子还是要住的;房客虽然不好,房子不能不由他住。主客之间永远是紧张的,谁也不把谁当做君子看。

    这还是承平时代的情形。在通货膨胀的时代,双方的无名火都提高了好几十丈,提起了对方的时候恐怕牙都要发痒。

    房东的哲学要追加这样一部分:“你这几个房钱够干什么的?你以后不必给房钱了,每个月给我几个烧饼好了。一开口就是‘老房客’,老房客就该白住房?你也打听打听现在的市价,顶费要几条几条的,房租要一袋一袋的,我的房租不到市价的十分之一,人不可没有良心。你嫌贵,你别处租租试试看。你说年头不好,你没有钱,你可以住小房呀!谁叫你住这么大的一所?没有钱,就该找三间房忍着去,你还要场面?你要是一个钱都没有,就该白住房么?我一家子指着房钱吃饭哪!您也不是我的儿子,我为什么让你白住?……”

    房客方面也追加理由如下:“我这么多年没欠过租,我们的友谊要紧。房钱不是没有涨过,我自动地还给你涨过一次呢,要说是市价一间一袋的话,那不合法,那是高抬物价,市侩作风,说到哪里也是你没理。人不可不知足。你要涨到多少才叫够?我的薪水也并没有跟着物价涨。才几个月的工夫,又啰唆着要涨房租,亏你说得出口!你是房东,资产阶级,你不知没房住的苦,何必在穷人身上打算盘?不用废话了,等我的薪水下次调整,也给你加一点儿,多少总得加你一点儿,这个月还是这么多,你爱拿不拿!你不拿,我放在提存处去,不是我欠租……”

    闹到这个地步,关系该断绝了罢?啊不,房客赌气搬家,不,这个气赌不得,赌财不赌气。房东撵房客搬家,更不行,撵人搬家是最伤天害理的事,谁也不同情,而且事实上也撵不动,房客像是生了根一般。打官司么?房东心里明白:请律师递状,开庭,试行和解,开庭辩论,宣判,二审,三审,执行,这一套程序不要两年也得一年半,不合算。没法子,怄吧。房东和房客就这样地在怄着。

    世界上就没有人懂得一点儿宾主之谊,客客气气,好来好散的么?有。不过那是在“君子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