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饬终章程

李圆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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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者按:

    真佛弟子,无论在家出家,都必须以戒为体,虽然世代变换,但戒律精神,不容稍有更改,对于今天尤其须要谨守现行法律规章。本书初版在民国,再版的今天,如果照搬书中章程去行事,恐怕难免与现行法律规定相违,所以今天在家居士按章程饬终的办法,遇到有缘的,临时联络六七同志,为病人临终作分班助念,也不是不可以。如果以助念为事业,未经登记,就以组织形式开展活动,那既不如法又不合法,断断不可。又助念大事,如果一味的铺陈招摇,实际利益难得,又容易产生障碍。愿见到听到的,请不要忽视!

    绍兴佛学研究会莲社临终正念团团约(印光法师校订)

    我们莲社的组织,是弘扬净宗,发挥佛理,借研究资助精进,凭劝发鼓励修持,景仰跟随先德的步伐,垂范未来,愿成自他两利,志在福慧双修,殊胜的事业啊。思惟念佛法门虽简虽易,而一心不乱至难至微。居家修士,对于现证三昧已属难能,再稍有懈怠荒废,那临终往生也恐怕不稳当。这就必定依赖平日的信愿深切,勇猛精进,二六时中执持没有间断,才能有效了。莲台老居士有鉴于这种情况,发起组织临终正念团,作为预防准备的计划,希望有桑榆晚景的收获,用助行而补正行,那利他正也是利己吧。以下列条例,凡属团员,各应遵循。

    第一条、本团团员,以互助临终正念,决定求生净土为宗旨。

    第二条、本团公举团长副团长各一人,主任召集团员,率领赴会,指挥一切。团长有不能执行职务时,由副团长代理。除有特别原因,或声明自愿退位,得改选外,任期以二年为限。但也能连任。

    第三条、凡莲社社员,通达佛理,精修净业,明白事理,已感化家属的,都能成为本团团员。但须团员二人以上的证明,才允许入团。入时应将姓名、住址、职业、通讯处、年龄、生辰报告注册。

    第四条、凡遇团员病重或急病,自知不能好的,可由其家属通知团长,由团长邀各团员急往他家,依法互助,策励往生。人数不限,至少不得在四人以下。

    第五条、遇各团员生日,由本人预先函订日期,召集团友到他家,举行普佛会,念普佛一日。其人数至少也不得在四人以下。集会时,主席的人不用作寻常应酬,只盘坐在下首正中,作临终著力十念的观想,养成习惯,引起旁观的人向往仰慕,以尽本团推行的利益。

    第六条、除团员生日举行普佛会外,每月十五日,举行常月普佛会一次,向各团员依次轮往,至于团员增多,每月有生日佛会时,那常月佛会停止(举行普佛会不得用来度亡,让人轻视,讥讽为应赴,这不能增上,反而病随业加,就错了。因为学佛者无恩不报啊)。

    第七条、 团员生日的普佛会,如果这天正好是常会期,那么普佛会应提前一日举行,此外不得变更日期。倘若有事故,必须延改的,必须预先声明。

    第八条、遇到有未入团的社员,或有未入社的善信,在临命终时,欢迎本团往助西归,也可以出信相邀。本团不分区域,也尽利人的义务。

    第九条、本团团员,除临终时必须通知,闻讯的就去外,倘若有团员居住城外太远,来往不便的,酌量免去集会。如果欢喜举行时,须经函邀,然后前往。

    第十条、凡团员外出时,若遇生日佛会、常月佛会,须由家属照约办理。如果家属不能代办的,准许他免去常月会。

    第十一条、凡团员遇有出外时,或在外经商的,不能按期赴佛会,必须先时向团长声明,回家时报到列席,也是这样(如不出门,邀而不往的,接连三次就出团)。

    第十二条、凡莲社社员,虽未入团,倘若遇团员生日佛会,或常月佛会,或助往生,也愿意加入前往时,可要求团员向团长介绍同去。

    第十三条、凡团员生西后,他的生日佛会停止。每年在他的往生日期,集念普佛一次,在会午后举行(如由其家属邀请,就往他家举行,但不得另有法事,以免夹杂,导致失了善利)。如正好遇到常会期,就在次日举行(各团友应列表座右,届时来会集念,寒暑无忌,不用等邀请。既有心加入,须实在而行)。

    第十四条、凡有团友生西的,各团员每人应派出小洋二角,作为祭享舟金的用途。倘若有富余,就作储金。

    第十五条、本团约有未尽之处,随时由团长召集团员议订(新增条约三段,与余姚佛学会念佛助生极乐团章程第三四五章同,故略)。

    以上各条,凡各团友以及家属,都应遵守,在邀请助念时,尤其须要给予便利。将要临终以及断气后的一切办法,都听助念的指导而行。如未入团的会友,以及并未入会的,而要邀请助念,更应当注意此节。否则推却邀请。

    附:创结临终正念团序

    思惟临终正念,是莲社社员往生极乐最紧要关头。《十六观经》说,中品下生,临命终时,遇到善知识广说极乐国事,以及四十八愿,就能往生。又说,下品上生,听说十二部经首题名字,也能带业往生。这个临终策励正念,在《观经》中我佛早有明训。并且长生等外道教,也有同志临终策励等事,难道我莲社净业修士而可以忽视?况且同人结社未久,信愿虽深,功行尚浅,不只是少上品资粮,恐怕中下生品,也还要依赖于帮助吧。有鉴于这个道理,深恐临终正念不坚定,容易被阴境现前影响。所以未雨筹谋,于是汇集同志数辈,创立临终正念团,订立团约,并列各团员姓名住址年纪生辰,编成一册。凡是团友遇到病重时,就查照名册上的各团友,吩咐家属,分别函请来家,使团友在病人床前,说法念佛,并劝止家属不动悲泣,以免惑乱病人的心神。尤其须要勉励本人,一心念佛。临命终时,得到这些同志的助念,获益不浅。那往生极乐世界,可操胜券了。是为序。(佛历纪元二千九百五十年岁次癸亥巧秋之日莲台居士王积轩序)

    余姚佛学会订念佛助生极乐团章程(印光法师校)

    称念弥陀名号,求生极乐国土,是如来殊胜的方便。但是三昧没有成就,业境可畏。净念不续,往生多有阻碍。平日修持精勤,全靠自己。临终提携引导,尤基依赖助缘。因为临终的一念,是后世发生的因。这时无始以来的善恶诸业,同时显现。八识不能把持,就随业升沉,出离苦难没有日期。所以这时千钧一发,实在可怕啊。如果有善友,帮助病人,使病人目睹圣像,耳听佛号,清净他的境界,提起他的正念。那么末后一著,一定突破铁围,往生净土,不是业力能够牵住了。超脱三界牢笼的苦,永免死生流转的悲。举出天地间所有的事,哪个能胜过这件事呢?于是邀集同志,组织念佛助生极乐团,缔结无上的胜缘,期望共同登上净域。订定章程,开列在后。各界善信,请鉴察吧。

    第一章总则

    一、本团定名为助生极乐团。

    二、本团以援助临终行人,往生极乐世界为宗旨。

    三、凡佛学团体中人,都有加入本团的义务。

    四、入团时,须报名注册,详载自己年龄职业,以及通信处。

    五、本团公推团长一人,并设理事若干人,襄助团长指挥一切,兼司报告记录,及会计事宜。任期均以二年为限。选举得连任。

    六、行人病重,照章邀请本团助念时,由团长以及理事邀集团友。团友听到邀请就来,以免贻误。

    七、对于佛法毫无信仰心,或患急性传染病,以及疯癫的,虽然病重来请,本团都难应命。

    八、本团经费,由团友自行乐助,并不在外募捐。

    九、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团友会议订定。

    第二章邀赴规则

    一、凡邀请本团助念的,须由家内主持人,或代理人,填明邀请书,详载病人名号、年岁、职业、详细住址。并声明照章行事,决无违碍等情。经团友介绍,由理事考核实行。

    二、团友家属,如果有深信切愿,求生极乐,预先打算命终之际,想邀本团念佛协助,又考虑子侄辈稍不留意,坐失机宜的,可填就助念预约书,详载本人名号、年岁、职业、详细住址,以及预约之言,并指定代表人家属代表,嘱咐家属听受指挥,给予便利。又声明照章行事,决无违碍等情,通告理事保存记录。只是事情的允许与否,应当由本团会议决定。

    助念预约书,有家属全体署名签字或盖章,就更完善了。届时临命终时本团接到代表人报告,才可以察核实行。

    三、凡邀请本团助念的,时期长短,或三日,或五日,或若干日,得预先订定。但以三天为最小期限。需延长的,届时再订。

    四、邀请助念团的家属,须举定代表,以便与本团代表接洽一切。代表人须佩带徽章或符号。

    五、本团遇有邀请助念时,应会集团友,推举代表,以便与邀请家属接洽助念,团友邀集单另备。并推举庶务会计等员,帮同理事,筹备住所膳食等项。

    六、本团各员,赴邀请家助念时,须佩带本团徽章,代表人加佩代表徽章。

    七、助念期间,各团友须认定每日值班时刻,依次轮值。如不能准时值班时,须切实委托团友代理。

    八、助念时刻,或全昼夜,或因病势暂好,但在日间助念;或订每天若干时间,临时由两方代表与理事商量决定。

    九、助念期间,一切经费盘川、住所、膳食等由本团担任。家属有乐助本团经费的也可以。

    十、助念期间,团友都是义务性质。昼夜轮念,或难以继续。须由本团另邀僧尼或女众代念时,经费概由本团担任。只是邀僧或尼,或女众,应由两方代表商妥,报告理事决定。

    第三章助念办法

    一、赴请助念时,至少由理事一人,率众同往。随带接引佛像或木质金装,或五彩绘画均可,以及引磬香烛等需用物品。

    二、初到时,一面将助念利益以及所避忌,切嘱行人家属。一面策励行人,以及布置一切佛像面向东,行人应当向西,坐卧不限。

    三、等团友齐到后,开始总念一次约二小时。如果是病重的,可由先到的先念,无须等候。由理事看缓急情况决定。

    四、总念完毕,由理事将全团分定班数,扣定钟点。遇紧急时,须日夜轮念,务使佛声相续不断,直到行人完全舍弃暖觉才停止。

    五、班数分定,未轮著的,可回去休息,但应当在轮期前早到,以便替代。若人数少,可劝家属加入。

    六、行人临终时近,须让家属加入同念,以免有妨碍举动。如对行人有须策励处,斟酌实行。

    七、行人往生西方的瑞相,须注意考察,以便报告。

    八、助念仪式:团友坐佛案两旁。家属代行人拈香行礼。行人合掌听念自念出声默念不限。先总念。

    南无莲池海会佛菩萨三称

    《弥陀经》一卷、往生咒三遍、赞佛偈

    南无西方极乐世界大慈大悲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数百声或数千声、总念时临了,再念

    南无观世音菩萨三称

    南无大势至菩萨三称

    南无清净大海众菩萨三称

    忏悔偈一遍、愿生偈——遍、次分班念。

    初念从赞佛偈起,以后换班只念一句佛号。

    最后休止时(即行人全舍暖觉以后),全体齐念愿生偈一遍,一字一引磬完毕,再念四句回向文。

    助念功德殊胜行,无边胜福皆回向,普愿沉溺诸众生,速往无量光佛刹。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萨摩诃萨。摩诃般若波罗蜜。

    附记:

    印光法师说,助念仪式也无碍,只要注意未到临终时的仪式。若到临终,就可以从赞佛偈起,赞佛偈念完,就接念佛号,永不更念别号。直到将要停止,再照所订的章程,念三菩萨以及回向。不可死执。

    第四章团友须知

    一、念佛帮助往生,关系最大。但亲属对于亡者,情爱牵挂,让他们不动悲悼,似乎难能。所以朗诵佛号,使病人正念现前,能往生安养的,确实依赖净业友人的协助。所以团友遇有邀请助念的情事,责任所在,应当迅速到位,如救火燃,不能迟延贻误。

    二、团友既然到了邀请助念的人家,推举功行纯粹,善长说法的人,到病人前安慰劝勉,布施无畏。应当说:“我等为你念佛,虔求加被,愿你寿未尽就速好,寿已尽就随佛往生了。”但是娑婆世界恶浊,容易失掉正念。固然应当一心念佛,以求佛慈接引,就能往生。应当生欢喜心,如出牢狱,能回老家,切不可怕死。如果一心念佛求往生,寿如果未尽,由于一心念佛,就能业障消除,疾病痊愈。寿如果已尽,就能依仗佛的慈力,往生西方。如果痴心怕死,那寿不可延,往生永无希望了,可不悲哀吗?大众必须竭诚净念,使他能往生。

    三、团友相处,应当谦和诚敬,远离我慢贡高嗔恚嫉妒。不然,就是拒人千里,失却临终助念的大利啊。

    四、念佛助生极乐,助念的人获有四种利益,这里列出如下:

    (甲)我为他人临终助念,我的善根因此而长大,功德因此而增加。

    (乙)我为他人临终助念,因此而获得无边阅历,可成为自己的法戒。

    (丙)我为他人助念,那么他时他人也为我助念,可获得相助的功德。

    (丁)他人因为我的助念,能往生西方。他日因此善因缘,他人当从西方侍佛来迎,助我得力。

    第五章家属须知

    一、病者静听佛号,实在是至善的事。大命未尽,可以去病延年。世寿濒危,就能往生极乐。世人不懂,常以为佛法只是为了超度幽冥鬼魂而设的,认为不吉,庸愚没见识。大错大错!《华严经》中,佛升诸天说法,无量天帝,共赞佛法,最为吉祥。所谓念佛,是佛所说的法啊。所以一心念佛,功德实在不可思议。

    二、凡眷属人等,切不可入房与病人作柔软爱恋的话,或临床挥泪,扰乱病人的正念,拖累他堕落。

    三、病房之中,除念佛人外,不是必要时,伺候的以二人为限,其余可在房外静候。不宜喧哗,或加入同念更好。

    四、病人气绝以后,切忌哭泣,又忌讳揩洗手脚,搬动身体,掉换衣服等事,致使行人痛苦,丧失正念。须照常念佛,等到暖觉全部消失以后,才可举行。

    五、病人暖觉全部消失以后,臂膝弯屈,难以正直,可用热水手巾搭于臂膝弯处,自然复原。其实弯屈又有什么关系?切不可听从世俗的言谈,认为行人手脚不直,来生将成断腿跛脚的人。这等谬见,稍有见识的,就知道是虚妄。因为修行有证得的,多是侧卧而逝,称为吉祥逝。或坐化立亡,那么侧卧坐化,手脚必定弯屈,不辩就自然明白了。即使释迦牟尼佛涅槃时,也是侧身右胁而卧。所以行人身体的正直与否,实在不成问题啊。

    六、往生西方以后,家属应以念佛代替灵前的哭泣。

    七、祭祀应以素斋代替荤菜。

    八、节省丧事中种种的花费,用来作佛事。或买放生灵,作为行人往生西方的助力。

    云南四众佛教会助念生西会章程(印光法师校订)

    第一条、本会以集合念佛净侣,互相赞助,使有病的能消灾延寿,寿尽的能往生安养为宗旨。

    第二条、本会设在四众佛教会内,由在会比丘以及优婆塞两众组织。但会外净业行人有愿意加入的,须有会员介绍,经理事考查允许,才能入会。

    第三条、本会设理事一员,是名誉职,由会员以公推方式选举,每年一任,任满再另行推举。但继续当选的,不得推诿。

    第四条、本会设司书会役各一人,均以佛教会内的事人兼任。每次适当给津贴,届时由各会员捐给,不得向病家需索。

    第五条、会员入会的手续如下。

    (甲)在佛前立度己度人恪守规约的宏誓。

    (乙)报明姓名年岁住址等项,登记在册。但登记后住址有迁移时,应通知会中,转告各会员知照。

    第六条、会员给证书登记表各一张,以资证明。

    第七条、本会恭请西方三圣画像一幅,并备引磬一枚,以便携用。

    第八条、会员地入会后应励行家庭佛化,循循诱导,使全家都有正信,或同修净业。至于助念办法,尤其须要随时叮咛嘱咐,使他们提前知道,这样有病助念时不生障碍。

    第九条、本会成立后,凡会员中有疾病,或自料不能好的,或预知时至的,应立即派人赴会请求助念,并通知邻近会员先往助念。

    第十条、理事接到前项报告,应立即开单,分请会员到其家中助念。会员到齐后,开始总念一次。但病势垂危的,可由先到的先念,续到的续念,不须等待到齐。由理事看事情的缓急决定。

    第十一条、前条总念完后,由理事将全体会员分为数班,扣定钟点,日夜轮诵,务使佛号声音相续不断,直到病已转机,或形寿已尽,没有暖觉时,才能停诵。

    第十二条、理事及未轮值的会员,应代为照料佛桌香灯,使香火不断绝。并应当安慰病人家属,不要使他们扰乱助念。如病势垂危或病人已知时至的,尤其应将第十七十八等条理由办法,预先告诫,使家属临时不致妨碍。

    第十三条、病室的西面,应虔诚供佛桌,病床须正对西方,使病人随时都能看到圣像,一心专注,达到感应。但被地方以及特殊情形所妨碍,不能如法措施的,可以适当变通。

    第十四条、助念的方法,只敲引磬,念弥陀圣号,不能搀杂其他经咒法器,以及世俗语言。但如果时机尚早,或病人请求时,也可以将经咒偈赞完全念齐。

    第十五条、助念声音须高低适宜,使病人时时听到圣号磬音,能够警觉。

    第十六条、病人如果出现各种不善的状态,或出不善的语言,应随时提醒警觉,为他相当的纠正,总是使他时时正念现前为主。

    第十七条、病人临终的前后,应照下面三项注意办理。

    (甲)在未入昏昧位之前,应使他吉祥而卧,如果不能的也亦听任随便。

    (乙)在未入昏昧位之前,应时时防护,不要使家属人等因为恩爱软语以及世情纠缠等事萦扰病人的心。更禁止临床哭泣喧哗,扰乱正念。

    (丙)已入昏昧位,尚未完全消失暖觉时,应防止家属人等不能用手指器物稍有触碰病人的身肤。即使世情上的沐浴更衣移床等事,也须要等亡者全体都冷。经测验完毕,才准许动作。

    第十八条、测验的方法,应在全体都冷时,轻手试探。注重那最后消失暖觉的部位。事后,详细报告。那有瑞相的,尤其应当了解他平日修行入道的因缘,广为宣传,作为激劝。(附测验生界偈:舍暖升降凭测验,足板地狱膝畜道,人天胸额腹饿鬼,顶舍成圣归正教)

    第十九条、病人家中关于世间的医药等事,助念人不应过问。但有亲谊关系的不在此例。

    第二十条、会员有事远行时,应先行报明会中,并指请其他会员代念。如助念轮班时,临时有事不能到场的,也应当请其他会员代理。如三班不到,又不请人代理的,就由理事通知开会,取消这个会员的名字。

    第二十一条、凡请求助念之时,不能同时邀请外道神像符箓以及师巫道流混杂妨碍,导致有损佛法威严。

    第二十二条、会员之外,或有为父母亲属,请求助念时,得由理事考查允许,照章办理。但有下列三项的,应婉词推却。

    (甲)平素不信佛法,或另奉其他外道,直到临终还不能反邪归正的。

    (乙)犯逆罪,以及诽谤三宝。直到临终还不知忏悔的。

    (丙)患急性剧烈传染病以及疯癫等病,认为因缘未熟的,只授给方法,让家属实行。

    第二十三条、会员有重病不通知,或通知太迟,导致助念来不及的,是病人宿缘所致,家属不能借以责备。

    第二十四条、病家出殡时,全体会员用默声念佛送行。

    第二十五条、凡经测验已往生西方的,应告诉家属,随力照下列各项办理。

    (一)每天用念佛代替灵前的哭泣。

    (二)祭祀用素斋代替荤菜。

    (三)节省种种费用,如冥器排场等,买物放生,或作其他功德。

    第二十六条、本会开会无定期,有事故时,由理事临时通知。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得由会员三人以上的提议,开会议决定。

    原编者按:

    这个章程本来共二十八条,暂删第二十一条,故存此数。

    那二十一条的原文是“助念中除由病家照应香烛茶水外,其他一切酒食等事,概不供给。助念会员应在更替休班时,各自回家用膳,但不得因此懈怠”等等。

    印光法师鉴定后来信指示,认为回家用膳,离得近的没有关系,离得远的不不便。应当考虑定一个适宜的办法,这样使互相都安心。又认为临终助念,佛声不断,昼夜相续,固然很难在饭时通通都回家。并且远近不一,也难一日几次回家。又一经到家,或恐怕有别种情事相阻。那病人家如果不是极穷,应当能为助念的人准备素菜饭,以期充饥而已。凡是蘑菇等贵菜概不许用,那么稍可过活的人家,也不至于费力难办,固然不能罗列珍馐以为美观。即使有贫极不能办的,也应当大家助钱让他办,才不废换班轮念的事。请详细考虑而定章程吧。因此记录供参考。

    总之,这个事体很大,各处创办初始,所订的章程,处处从起正信远讥嫌上著想,艰难缔造,煞费苦心。然而事属创办,仍须随时审察利病,损益变通,以期推行没有障碍,收效越来越大。并且地方情形随处不同,或当扩大组织,或更缩小范围,或可以有请必到,或须要择人而施行。以及舟车费用饮食住宿等事,应如何筹措,才能无障无弊,是在主持其事的因时因地而制定适宜。上列各章程,不过借以发凡起例,为十方同仁作一考察的资料罢了。(原编者敬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