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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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解】

    所谓《经说》,顾名思义,就是对《经》中内容的解释说明。这种关系类似于《春秋公羊传》与《春秋》的关系。本篇就是对《经上》篇中若干概念的进一步阐释。但由于时代久远,再加上墨学式微,《墨经》的价值长期得不到重视,导致《墨经》在流传过程中文字错讹、竹简脱漏现象严重,因而《经说》部分有些地方无法和《经》篇一一对应。当然,在今天看来,即便《经说》部分自身文句也颇显诘屈聱牙、晦涩难懂。

    34.1 故。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体也,若有端。大故,有之必无然[1],若见之成见也。体,若二之一,尺之端也。知材,知也者[2],所以知也,而必知,若明。虑:虑也者,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之,若睨。知: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3],若见。:也者,以其知论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仁,爱己者[4],非为用己也,不若爱马,著若明。义,志以天下为芬[5],而能能利之,不必用。礼,贵者公,贱者名,而俱有敬僈焉[6],等异论也。行,所为不善名[7],行也;所为善名,巧也,若为盗。实,其志气之见也,使人如己,不若金声玉服[8]。忠,不利弱子亥[9],足将入止容[10]。孝,以亲为芬,而能能利亲,不必得。

    【注释】

    [1] 有之必无然:此句恐有脱误,当为“有之必然,无之必无然”。

    [2] 此处二“知”字皆通“智”。下文“知:知也者”亦然。

    [3] 过:当作“遇”。

    [4] 己:当为“民”(孙诒让说)。

    [5] 芬:美。

    [6] 僈:“慢”的异体字。

    [7] 善:当作“著”(王引之说),显扬。

    [8] 不:当作“必”(孙诒让说),一定。

    [9] 不利弱子亥:指为幼主尽忠,不怕承担篡逆的恶名。典出西周初年,成王年幼,周公辅政,管叔、蔡叔等人作乱,他们散布流言说:“周公将不利于孺子。”

    [10] 止:当为“正”。

    【译文】

    缘故。小的缘故,有了它不一定如此,但缺了它必定不会如此。物体似乎总会有端点。大的缘故,有了它必然如此,没有它必然不会如此,就如同眼睛遇到物体才能形成视觉。物体,如果将一尺长的物体从中间一分为二,那么分割点就成了新端点。智慧就是才能,智慧是之所以知晓事理的原因,有智慧者必然能够知晓事理,如同光明必然能够被人所感知。思虑:所谓思虑,就是知道自身有所欲求,而不一定能够想得清楚,就好比用眼角余光视物,但未必能看清楚。知:所谓知觉,就是其感知能力交接外物时能准确把握其形貌,如同亲眼所见。:就是运用智慧来分析事物,使其达到对该事物的透彻认识,如同光明照彻万物。仁:就是爱民,不是为了利用人民,和为利用马而爱马不同,这是非常明显的道理。义,志在全天下人的幸福美满,并且其才能能够为天下人谋福利,不必在乎是否受到朝廷任用。按照礼的规定,低贱者称呼高贵者为“公”,自称则直呼其名,两类身份的人中都有恭敬和怠慢的人,但礼有尊卑贵贱的等级差别是不容抹杀的。行为不为显扬名声,是真正的勤恳躬行;若为显扬名声,就是投机取巧,这就如同盗贼。实,指人的心志、气质外露,待人如待己,这种品格一定会像金钟响、玉佩鸣一般让人钦慕。忠,为引导幼主君主走正道,甚至不怕承担篡逆的恶名,但同时也要做到举手投足之间端正恭敬。孝,尽力侍奉双亲,也有能力使他们受益,但不必处处都完全符合双亲的心意。

    34.2 信,不以其言之当也[1],使人视城得金。佴,与人、遇人,众[2]。,为是为是之台彼也[3],弗为也。廉,己惟为之,知其也[4]。所令非,身弗行。任,为身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勇,以其敢于是也命之,不以其不敢于彼也害之。力,重之谓下,与重[5],奋也。生,楹之生[6],商不可必也[7]。卧,梦。平,惔然。利,得是而喜,则是利也。其害也,非是也。害,得是而恶,则是害也。其利也,非是也。治,吾事治矣,人有治南北。誉之,必其行也,其言之忻[8],使人督之[9]。诽,必其行也,其言之忻。举,告以文名[10],举彼实也。故言也者,诸口能之,出民者也[11],民若画俿也[12]。言也,谓言犹石致也[13]。

    【注释】

    [1] 不:当为“必”。

    [2] :通“循”,顺从。

    [3] 台:同“诒”,哄骗。

    [4] 廉:当为“慊”之讹,恨。:当为“諰”,恐惧(孙诒让说)。

    [5] 与:当为“举”之误。

    [6] 楹:当作“形”(毕沅说),形体。

    [7] 商:当作“常”(孙诒让说)。

    [8] 忻:愉悦。

    [9] 督:同“笃”,笃定踏实。

    [10] 文:当作“之”。

    [11] 民:同“名”(孙诒让说)。

    [12] 俿:同“虎”。

    [13] 石:同“实”,实质。

    【译文】

    诚信,说过的话必须准确得当,比如告诉别人城上有金,对方到城上果然得到金子,这才是诚信。佴,给人以帮助,接受别人的帮助,都要顺从合心。,从来不欺瞒哄骗他人。恨,就是自己经历过,但知道这种行为不对而心怀愧疚恐惧。自己认为不对的事情就不去做。任,就是宁可做损害自身利益的事,以成就他人的迫切需求。勇,人在某方面行事果敢就可以称为勇,不能因为他在其他方面行事不果敢就否定他的勇。力,当重物向下压来时,能够奋力将其撑起,这就有力。生,任何形体的诞生,都毫无规律可言。卧,就是进入梦乡。平,就是无欲无恶、宁静淡泊。利,得到某种东西之后感到非常快乐,这就是利。害就不是这个样子。害,得到某种东西之后感到厌恶,这就是害。利就不是这个样子。治,自身的事情自身处理,而治理万民则需要广求四方贤士。称誉某人,一定要称赞他的好行为,称誉之言能带来精神的愉悦,使人能够继续坚定地走下去。诽,一定要针对他的恶行,非议的言论能够心生愧疚。举,要先告诉被推举者的名声,然后举出其真实事迹。语言是所有人口舌的功能,能够形成某个人的名声。名声犹如画虎。语言,是由实质延伸而来的。

    34.3 且,自前曰且,自后曰已,方然亦且。若石者也[1],君以若名者也。功,不待时[2],若衣裘。罪,不在禁,惟害无罪,殆姑。赏[3],上报下之功也。罚,上报下之罪也。侗[4],二人而俱见是楹也,若事君。久,古今旦莫。宇,东西家南北[5]。穷,或不容尺,有穷;莫不容尺,无穷也。尽,但止动[6]。始,时或有久,或无久,始当无久。化,若蛙为鹑。损,偏去也者,兼之体也;其体或去或存,谓其存者损。儇,昫民也[7]。库[8],区穴若,斯貌常。动,偏祭从者[9],户枢免瑟[10]。止,无久之不止,当牛非马,若矢过楹。有久之不止,当马非马,若人过梁。必,谓台执者也[11],若弟兄,一然者,一不然者,必不必也,是非必也。

    【注释】

    [1] 若石:当为“臣民”(孙诒让说)。

    [2] 不:当为“必”。

    [3] 赏:此字原在“若衣裘”后,误。

    [4] 侗:当为“同”。

    [5] 家:衍文,当删(王引之说)。

    [6] 但:当作“俱”(孙诒让说)。

    [7] 昫民:当作“俱氐”,《经上》作“秪”。

    [8] 库:当为“窟”,参见《经上》。

    [9] 偏:同“遍”。祭:同“际”。从:当作“徙”

    [10] 瑟:蛀虫。

    [11] 台:同“握”。

    【译文】

    且,即将发生的叫且,已经过去的叫已,正在发生中的也叫且。臣民,是君主之所以成为君主的基础。事功,不能错过适当的时机,就像夏衣冬裘一样需要对应季节。罪,未必是触犯禁令,只要危害到无罪的人,就算是有罪。赏,上级对下级所立功劳的报偿。罚,是上级对下级所犯过失的惩处。同,两人都看到一处门楹并称作“楹”,这就是同,好比两人为一个君主效力,也叫“同”。久,从古到今,从早到晚,都是不同时长的“久”。宇,指东西南北的空间范围。穷,只要有前方不足一尺的情况,就是有穷尽;不存在前方不足一尺的情况,就是无穷尽。尽,停止一切活动。始,时间可能过去很久,可能没有过去多久,但始必定是没有过去多久的那个阶段。化,比如蛙转而成为鹑。损,就是减去其中的一部分,此事物必须是包含多个部分的整体,有些部分被减去但有些部分被保留,被保留部分称为受损。圆环上的每一点都可以视作起点。库,就是空穴,这种形态很常见。动,就是遍游周边地方,好比门轴经常活动能免遭虫蛀。止,没有永不停止的事物,就像牛不是马一样,比如箭矢遇到门楹;如果一定要说有永不停止的事物,就像马不是马一般,比如人过桥梁。必,指能够握持不移。就像两弟兄,一个赞同,一个反对,就不是“必”,而是“非必”。

    34.4 同,捷与狂之同长也[1]。心中,自是往相若也。厚,惟无所大。圜,规写攴也[2]。方,矩见攴也。倍,二尺与尺,但去一。端,是无同也[3]。有间,谓夹之者也。间,谓夹者也。尺[4],前于区穴而后于端,不夹于端与区内。及,及非齐之及也。纑[5],间虚也者,两木之间,谓其无木者也。盈,无盈无厚。于尺[6],无所往而不得。得二,坚异处不相盈,相非,是相外也。撄,尺与尺俱不尽,端与端俱尽,尺与或尽或不尽,坚白之撄相尽,体撄不相尽。端[7]。仳[8],两有端而后可。次,无厚而后可。法,意、规、员三也[9],俱可以为法。佴,然也者,民若法也。彼,凡牛枢,非牛,两也,无以非也。辩,或谓之牛,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当;不俱当,必或不当,不若当犬。

    【注释】

    [1] 捷:建屋时,立在中央的标杆。狂:建屋时,立在四边的标杆。

    [2] 攴:当作“交”。

    [3] 同:当作“内”(谭家健说)。

    [4] 尺:距物体的前端一尺之处。

    [5] 纑:同“栌”,柱子上方的小方木,斗拱。

    [6] 尺:当作“石”(孙诒让说)。

    [7] 端:此处当为衍字。一说此字当为上句“尺与或尽或不尽”中的脱字,在与字后。亦通。

    [8] 仳:同“比”(王引之说),并列。

    [9] 员:同“圆”。

    【译文】

    同,建屋时,立在中央的标杆和四边的标杆高度相同;从圆心到圆周上的每个点距离相同。厚,指从无到有,厚度不可穷尽。圜,圆规所画出的线相交而成圆。方,直尺画出互相垂直的线相交而成方。倍,二尺和一尺,相差就是一倍。端,点没有内部空间。有间,指两物中间夹有的空间。间,指被夹在两物当中的空间。尺,在空隙之前,而在顶端之后,但尺也并非夹在二者之间。及与齐的含义不同,仅指两者在某一范围内接近。斗拱,架在柱子上方,两斗拱之间的空虚处没有木头。盈,事物之内必须有东西充盈其中,才能成其厚重。石,坚白同体相盈,弥漫全体,无往而不得坚与白。坚、白这两种性质,在作为整体的石头中吻合无间,如将得坚与得白一分为二,就是相互排斥了。撄,尺和尺相交并不完全吻合,端点和端点相交完全重合。尺与点,可能完全吻合,可能不完全吻合,好比坚与白在同一块石头中完全吻合,不在同一块石头中不完全吻合。仳,必须两者端点对齐才行。次,两者不计形体厚薄才行。法,想象中的圆、圆规和成形的圆三者,都可以视作法则。佴,正确的道理,人们会把它当作法则。彼,植物名“牛枢”但不是牛,两者完全是两种事物,不足为辩。辩,爱争辩的人,有的把牛枢当成牛,有的认为不是牛,不过是为争一时胜负,都不尽恰当。不尽恰当,必然有不恰当的地方。如此争辩,还不如说狗就是犬来得恰当。

    34.5 为,欲其指[1],智不知其害,是智之罪也。若智之慎文也,无遗于其害也,而犹欲??之,则离之。是犹食脯也,骚之利害,未可知也,欲而骚,是不以所疑止所欲也。廧外之利害[2],未可知也,趋之而得力[3],则弗趋也,是以所疑止所欲也。观为穷知而??于欲之理,??脯而非??也,??指而非愚也,所为与不所与为相疑也,非谋也。

    【注释】

    [1] :当为“斫”(孙诒让说),砍。

    [2] 廧:同“墙”。

    [3] 力:当为“刀”,指刀币。

    【译文】

    行动,要砍手指,而智慧却不足以明白这样做的害处,这是智力不够的过错。如果智力足够,又行为谨慎,还是要砍指头,那就是必然要遭遇祸患了。这就好比吃肉脯,味道的好坏无从预知,而因为有吃肉的欲念就去尝味,这是不会因为有所怀疑而停止想做的事情。墙外的利害,墙内人无从知晓,如果听说到墙外可以捡到钱,反而不会走出墙外看看,这是因为怀疑而停止了欲念。人的认知有时就会走进死路是因为行为会被欲念牵引。割肉脯吃不能算是有智慧,砍掉指头也不一定就是愚蠢。为是否要做这些事而迟疑不定,这不是谋略。

    34.6 已,为衣,成也;治病,亡也[1]。使,令谓,谓也,不必成湿[2];故也,必待所为之成也。名,物,达也[3],有实必待文多也。命之马,类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4],私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声出口,俱有名,若姓宇[5]。洒谓狗犬[6],命也[7]。狗犬,举也。叱狗,加也。知,传受之,闻也;方不?,说也;身观焉,亲也。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名实耦[8],合也;志行,为也。闻,或告之,传也;身观焉,亲也。见,时者[9],体也;二者,尽也。古[10],兵立,反中[11];志工[12],正也。臧之为,宜也。非彼必不有,必也。圣者用而勿必,必也者可勿疑。仗者,两而勿偏[13]。

    【注释】

    [1] 亡:使病症消失。

    [2] 湿:同“败”(孙诒让说)。

    [3] 达:同“大”,指某类事物的共名。达名,即上位概念。

    [4] 臧:臣子。

    [5] 宇:当作“字”(孙诒让说)。

    [6] 洒:当作“鹿”(孙诒让说)。

    [7] 命:移动。

    [8] 耦:耦合,搭配。

    [9] 时:疑当为“特”,与下文“二”相对,特指独,二指众,二者对举见意。

    [10] 古:疑当为“合”(孙诒让说)。

    [11] 中:据下文,疑当为“也”。

    [12] 工:同“功”,事功。

    [13] 仗:当作“权”,权衡(孙诒让说)。

    【译文】

    已,衣服做成叫已,病症痊愈叫已。使,命令别人做事,命令已经下达,事情的成败则难以预料;故而,必须等待事情成功。名,物只是达名,万物的私名需要等到语言文字发展成熟之后。如命名马,马是类名,至于同类的个体,都必须以此为名。命名自己的臣子,则是针对某个人,这是私名,只符合具体的个人。凡是有发音的都可以作为事物的名称,例如人的姓字。把鹿称作狗、犬,这是将名实移动错位了,称狗为犬,正是名实相符。叱骂称狗,是将蔑称强加于人。知识,由传授而得的,是闻知;由推论而得的,是说知;由亲身体验而得的,是亲自获知。用以指称的,是事物的名;被言说的对象,是事物的实。名和实相称,就是合。根据自己的意志行动,就是作为。闻,有他人告知的,是传闻;亲身观察所得的,是见闻。见,见到事物独特的一面,叫体见;见到事物的各个方面,叫尽见。合,两军对立,这是反;志向与事功吻合,这是正。臣子奉君主之命而行,行为无不适宜。不属于对方的,对方一定不会拥有,这就是所谓必。圣人行动但不绝对肯定,绝对肯定的事可不必犹疑。权,就是要衡量利弊两个方面,不可偏于一边。

    34.7 为,早台[1],存也。病,亡也。买鬻,易也。霄尽[2],荡也。顺长,治也。蛙买[3],化也。同,二名一实,重同也;不外于兼,体同也;俱处于室,合同也;有以同,类同也。异,二必异,二也;不连属,不体也;不同所,不合也;不有同,不类也。同异交得,于福家良[4],恕有无也[5]。比度,多少也。免还园[6],去就也。鸟折用桐[7],坚柔也。剑尤早[8],生死也。处室子,子母,长少也。两绝胜[9],白黑也。中央,旁也。论行行行学实[10],是非也。难宿,成未也。兄弟,俱适也[11]。身处志往,存亡也。霍为姓,故也。贾宜,贵贱也。

    【注释】

    [1] 早:当作“甲”,甲胄。台:城台。

    [2] 霄:同“消”,消失、消灭。

    [3] 买:当作“鼠”(孙诒让说)。

    [4] 于福家良:孙诒让认为此句字又舛误,当为“于富家食”。

    [5] 恕:当作“”,同“知”。

    [6] 免:蛇。:蚯蚓。园:当为“圆”。

    [7] 鸟:当作“象”,偶人(孙诒让说)。折:当为“梗”,指桃木作的人偶。

    [8] 尤:当作“戈”(孙诒让说)。早:当作“甲”。

    [9] 绝:颜色。

    [10] 此句三个行字当有两字为衍文。

    [11] 适:同“敌”。

    【译文】

    为,甲胄和城台,是为了生存;治病,是为了免于死亡;买卖,是为了进行交易;消尽,是为了荡平;顺长,是为了治理;蛙变为鼠,是为了演化。同,两个名称指同一种事物,叫重同;两者不分内外,是同体;同处一室之中,是合同;有相似之处,是类同。异,两者完全不同,是两种不同的事物;二者不相连属,是不同个体;不在同一地点,是不相合;没有相似之处,是不同类。异同之说皆有得于心,就如同在富贵人家吃过饭,知晓有和无的差别。通过比较度量,可以知道多少的差别。蛇和蚯则屈曲蜿蜒,去留不定;用桐木代替桃木做木偶人,坚柔不同。剑、戈、甲,用在决生死的战斗中。同一家人,有子有母,有长有少。黑与白两种颜色此消彼长。有中央,才有四方。议论、行为、学问、名实,是非见解各不相同。难宿,成与未成。兄弟意见相反,也会反目成仇。身体静处而心志向往,人虽在而心已不在。霍为姓氏,由来已久。价格贵与贱各有所宜。

    34.8 诺,超城员止也[1]。相从、相去、先知、是、可,五色[2]。长短、前后、轻重援。执服难成,言务成之,九则求执之[3]。法,法取同,观巧,传法,取此择彼,问故观宜。以人之有黑者,有不黑者也,止黑人;与以有爱于人,有不爱于人,心爱人,是孰宜心[4]?彼举然者,以为此其然也,则举不然者而问之。若圣人有非而不非。正五诺,皆人于知有说;过五诺,若负,无直无说;用五诺,若自然矣。

    【注释】

    [1] 城:当为“诚”。员止:当为“正负”之误(孙诒让说)。

    [2] 色:当为“也”(孙诒让说)。

    [3] 九:当为“誽”(孙诒让说),伺机。参见《经上》篇。

    [4] 心:与上句的心字,皆疑当为“止”。

    【译文】

    诺,诚为正诺,超为负诺。相互认同,相互冲突,预先揣测,肯定,许可,共有五种形式的诺。诺又有时间长短、次序先后、分量轻重的不同。或各执己见,或服从他人,莫衷一是,但是诺言就务必要践行,等待时机但务必要坚持它。法,法的选取标准要同一,观察事物奥妙,传授事物法则,对事物的现象进行综合取舍,既要取法前代也要结合实际。人的皮肤有黑有不黑,禁止说人黑;就像有关爱人的人,有不关爱人的人,禁止去关爱人,这两种都是不适宜的做法。对方以为某道理应当如此,我却认为这种道理才应如此,就可以举对方观点中不合理的地方加以质问。圣人对普通人虽然有所非议,但并不刻意去非议。五种正诺,都有个人自己的知识观点。五种过当之诺,如同超出负荷,所以无知就不要发表自己的见解。使用这五诺,如同万物自然而成。

    【评析】

    《经说》是对《经》的解释说明,也就是“引说就经,各附其章”的意思(西晋鲁胜《墨辩注叙》)。墨家的这种以说附经的学术风气显然来自儒家学术传统。孔子为学谦虚谨慎,自称“述而不作”(《论语·述而》),但圣人之书在流传的过程中总是会有令后人难以理解的地方,也就是所谓的“书不尽言,言不尽意”,那么,“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对此,孔子提出的解决之道是从圣人立言的出发点去领会圣人的精神,以此作为理解圣人之书原意的依据:“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周易·系辞上》)孔子说的虽然的《易经》,但其弟子们却个个是举一反三的能手,于是,当孔子的《春秋》成书之后,就有了后来的《春秋三传》,从不同的角度去揣摩和理解圣人的原意,并结合不同的时代特征和知识背景融入新的内容,这种学术传统发展到极致,最终形成蔚为壮观的两汉经学大潮。当然,墨家弟子并没有走儒家“经学”的路数,而是保留了墨子质朴严谨的学术风格,仅仅对自家祖师言简意赅的经文进行补充解释或介绍说明,显示出与儒家不同的另一种学术发展方向。只是由于墨学式微,加上年深日久,《墨经》文字脱落现象非常严重,《经说》的部分和《经》的部分现在已经无法一一对应了。

    无论是《经》还是《经说》,都贯彻了墨家严谨认真的科学精神:“法,法取同,观巧,传法,取此择彼,问故观宜。”对科学的研究要具备科学的方法,对观察实验对象的选取要有统一的标准,观察实验对象的奥妙要认真仔细,传授(总结)法则要态度严谨,对实验对象的研究结果要进行综合考虑、合理取舍,科学结论的得出既要尊重前人成果,也要结合实际。“问故观宜”一词很能体现墨家对待科学研究的严肃认真的态度。正是在这种科学态度的支撑下,墨家弟子才能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取得一系列丰硕的成果。

    推理,是现代科学研究中运用最多的方法,因为这种科学方法可以拓展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甚至可以帮助科学家们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而这种方法,我们在墨家对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就可以看到这种雏形。在语言学研究领域,墨家将名称分为三类:“达、类、私。”(《经上》)达名就是共名,是内涵及外延涵盖最宽泛的概念。在本篇中,则进一步指出:“物,达也,有实必待文多也。”“物”是达名,就是实有,但其外延非常宽广,天地万物皆在其中,故“必待文多”。类名是次于达名的一级概念,“命之马,类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马”就是一个类名,这种类名下的所有种类的马都统一称之为马。私名是外延最小的概念,“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给奴隶命名为“臧”,这个私名只针对这个奴隶而言是有意义的。

    只有经过语言梳理过的世界才能呈现出清晰的色彩和意义。“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有了语言,人类的知识才有积累与传播的可能。墨家将知识的来源分为三种:“闻、说、亲。”(《经上》)。《经说上》进一步的解释是:“传受之,闻也;方不障,说也;身观焉,亲也。”知识的获得有三种途径,一是我们通过听老师的讲解获知,二是通过他人的告知获得,三是自己亲历亲闻得来的知识。从老师那里学习得来的知识就是闻知,也就是所谓的“问故”,这部分知识是前人知识的积累和总结,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世界是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和捷径,其中尽管有个人思考的成分,但还只是积累和学习,而不是创新。说知,就是从别人的述说或书本中获取信息,经过自己的思维加工,从中得出对自己有用的信息,这是一个已知推知未知的过程,也就是逻辑推理过程。墨子云:“古者有语:‘谋而不得,则以往知来,以见知隐。’”(《非攻》)所谓“以往知来,以见知隐”,就是这样一个推理的过程。亲知,就是通过自己的亲力亲为,从繁杂的社会现象或实验中概括总结出新知。

    然而,知识的取得最终是为了指导人类的行为,让人类在更理性、更从容的情况下进行社会生产和生活。所以《墨经》才明确指出语言研究、知识的积累与创新、人类行为三者之间的密切关系:“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名实耦,合也;志行,为也。”(《经说上》)语言研究是基础研究,不仅是为了辩论,更是积累和创新知识的需要。知识的取得同样不仅是为了辩论和炫耀,而是为了指导人类的社会行为。墨家最重行,他们不仅是实干家,也是一群理想主义者,他们把理想和行动结合起来,高举“兼爱”、“非攻”的旗帜,为了天下的和平与人民生活的安宁积极奔走于各国之间,希望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崇高的理性打动诸侯。墨子一生中,最有名的事件莫过于止楚攻宋的大义和过宋遇雨的尴尬。他以自己崇高的理想、非凡的胆识、高超的辩术和当时最先进的守城防御器械阻止了一场战争的爆发,真实践行了自己“兼爱”、“非攻”的主张,哪怕不被世人所知并理解也在所不惜。唯一有些遗憾的是,墨子是一个辛苦的圣人,是一个孤独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