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因中有果品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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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典

    外曰:“诸法非不住,有不失故,无不生故(修妒路)。有相诸法如泥团,从团底,从底腹,从腹咽,从咽口,前后为因果。种种果生时,种种因不失。若因中无果,果则不生,但因变为果,是故有诸法。”

    内曰:“若果生,故有不失,因失故有失(修妒路)。汝言瓶果生,泥团不失,瓶即是泥团。若瓶果生,是时失泥团因故,是则无因。若泥团不失,不应分别泥团、瓶有异。今实见形、时①、力②、知③、名等有异故,有亦应失。”

    外曰:“如指屈申(修妒路)。指虽屈申形异,实是一指。如是泥团形瓶形虽异,而泥不异。”

    内曰:“不然。业能异故(修妒路)。屈申是指业,指是能。若业即是能者,屈时应失指。复次,屈申应一,汝经泥团即是瓶故,指喻非也。”

    外曰:“如少、壮、老(修妒路)。如一人身,亦少亦壮亦老,因果亦如是。”

    内曰:“不一故(修妒路)。少不作壮,壮不作老,是故汝喻非也。

    “复次,若有不失,无失(修妒路)。若有不失者,泥团不应变为瓶,是则无瓶。若有不失者,无无故亦不应失,然则都无失。”

    外曰:“无失有何咎(修妒路)?若常故无失,泥团不应变为瓶。无无常有何过?”

    内曰:“若无无常,无罪福等(修妒路)。若无无常,罪福等悉亦当无。何以故?罪人常为罪人,不应为福人;福人常为福人,不应为罪人。罪福等者,布施、窃盗、持戒、犯戒等,如是皆无。”

    注释

    ①时:有假、实二种。实时即指世间之年、月、日、春、夏、秋、冬等。假时指表示刹那生灭阶段性的概念,非有时之实性,故名为假时。

    ②力:力量,作用。

    ③知:了了自觉。

    译文

    外道说:“各种事物不是没有存留,因为其存在没有消失,没有不在生成变化中(修妒路)。有相状的各种事物,如同泥块,从泥块的底部,从底部到腹部,从腹部到颈部,从颈部到头部,前后可互为因果。种种结果产生时,产生这种结果的因没有消失。如果因中没有果,果就不会产生,只是由因而变成果,因此,有各种事物的存在。”

    释子说:“如果因为果生成而因没有消失,那么因消失了,所以因果消失(修妒路)。你说瓶子这样的结果生成时,泥块并没有消失,瓶子就是泥块。如果瓶子这个结果生成,泥块作为瓶子的因消失了,这就没有因了。如果泥块没有消失,不应该分别泥块、瓶子有不同。如今确实可见形体、时间、作用力、觉知、名称等等都有不同,所以即使是有,也应该有消失。”

    外道说:“如同手指的屈伸(修妒路)。手指弯曲伸展的形状虽然有不同,但本质上是同一手指。如此来说,泥块的形状,瓶子的形状虽然不同,但泥块本身没有什么不同。”

    释子说:“不对。因为造作活动与本体是不同的(修妒路)。屈伸是手指的活动,手指是本体。如果作用就是本体的话,弯曲的时候应该没有手指。其次,屈伸应该是同一的,如同你经中泥块就是瓶子,所以手指的比喻不对。”

    外道说:“如少年、壮年、老年(修妒路)。如同一个人的身体,既有少年之时,又有壮年老年,因与果也是这样。”

    释子说:“不是同一的(修妒路)。少年不能是壮年,壮年不能是老年,所以你的比喻不对。

    “其次,如果没有消失,就没有消失可言(修妒路)。如果有不消失的,泥块不应能变成瓶子,这样就没有瓶子了。如果有不消失的,没有无,所以也不应该有消失,既然这样,那么都没有消失。”

    外道说:“没有消失有什么过错呢(修妒路)?如果恒常存在,那么就没有消失,泥块不应能变成瓶子。没有不是恒常存在的,又有什么过错?”

    释子说:“如果没有不是恒常的,就没有罪过福德等等了(修妒路)。如果没有不是恒常,罪过福德等全部也该没有了。为什么呢?罪人恒常是罪人,不应该是有福的人;有福的人恒常是有福人,不应该成为罪人。罪过和福德相等,布施与盗窃,持守戒律和违犯戒律等等,这样就都没有了。”

    原典

    外曰:“因中先有果,因有故(修妒路)。若泥中先无瓶,泥不应为瓶因。”

    内曰:“若因中先有果故有果,果无故因无果(修妒路)。若泥团作瓶,泥不失,故因中有果,是瓶若破,应因中无果。”

    外曰:“因果一故(修妒路)。如土因泥果,泥因瓶果。因变为果,更无异法。是故不应因中无果。”

    内曰:“若因果一,无未来①(修妒路)。如泥团现在,瓶为未来,若因果一,则无未来。无未来故,亦无现在。无现在故,亦无过去,如是三世乱。”

    外曰:“名等失名等生故(修妒路)。更无新法,而故法不失,但名随时异。如一泥团为瓶,瓶破为瓮,瓮破还为泥,如是都无去来,瓶瓮安在?但随时得名,其实无异。”

    内曰:“若尔,无果(修妒路)。若名失名生者,此名先无后有,故因中无果。若名先有,泥即是瓶,是故知非先有果。”

    注释

    ①未来:又叫当来。谓事物之作用,众生之果报等当来而没有出现。

    译文

    外道说:“因中先就包含有果,那是由于因而有的缘故(修妒路)。如果泥块中先没有瓶子,泥块就不应该是瓶子的因。”

    释子说:“如果因中事先就包含有果,由因而有果;如果没有果的话,则说明因不包含果(修妒路)。如果泥块做成瓶子,因为泥块没有消失,所以因中包含有果,这个瓶子如果碎了,这应该是因中不包含果。”

    外道说:“因与果是同一的(修妒路)。如同土是因,泥块是果,泥块是因,瓶子是果。因变成果,更没有不同的事物,因此,不应该说因中没有果。”

    释子说:“如果因与果是同一的,就没有果之实现(修妒路)。如同泥块是现在之存在,瓶子是将来之生起,如果因与果是同一的,那么就没有未来了。因为没有未来,所以也没有现在。没有现在,所以也就没有过去,这样,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发生混乱。”

    外道说:“一个名称等消失了,但另一名称又生起了(修妒路)。从根本上看是没有新的事物的,而过去的事物也没有消失,只是名称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同。如同一块泥变成瓶子,瓶子碎了做成瓮,瓮打破了又变成泥块,像这样都没有去和来,又哪里有瓶子和瓮呢?只是因时效不同,才有不同的名称,其实没有质的差别。”

    释子说:“如果这样,因中没有果(修妒路)。如果一个名称消失的同时,又有另一名称的生起,这个名称事先没有,而以后才有,所以因中没有果。如果名称先有,可以说泥块就是瓶子,因此可知不是先有果的。”

    原典

    外曰:“不定故(修妒路)。泥团中不定出一器,是故泥中不定有名。”

    内曰:“若泥不定,果亦不定(修妒路)。若泥团中瓶不定,汝言因中先有果亦不定。”

    外曰:“微形有故(修妒路)。泥团中瓶形微,故难知,陶师力故,是时明了。泥中瓶虽不可知,当知泥中必有微形。有二种不可知,或无故不知;或有以因缘故不知。

    “因缘有八,何等八?远故不知,如远国土。近故不知,如眼睫。根坏故不知,如聋盲。心不住故不知,如人意乱。微细故不知,如微尘。障故不知,如壁外事。胜故不知,如大水少盐。相似故不知,如一粒米投大聚米中。如是泥团中瓶,眼虽不见,要不从蒲出。是故微瓶定在泥中。”

    内曰:“若先有微瓶,因无果(修妒路)。若瓶未生时,泥中有微形,后粗时可知者,是则因中无果。何以故?本无粗相,后乃生故。是以因中无果。”

    译文

    外道说:“因为因与果是不确定的(修妒路)。泥块中不能固定捏出一个器皿,因此泥块中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名称。”

    释子说:“如果泥块不是固定的,那其产生的结果也是不固定的(修妒路)。如果泥块中瓶子不是一定产生,你说的因中有果也是不确定的。”

    外道说:“细微的形体也是有(修妒路)。由于泥块中瓶子的形体太细微,所以不容易知道,有陶匠的作用的缘故,在这一时间就很清楚了。虽然不能知道泥块中的瓶子,但能知道泥块中一定隐藏着极细微的形体。有两种不能知道的情况,其一是因为没有,所以不能知道;其一虽然有,但因其内在根据与外部条件的关系太复杂,所以也不能知道。

    “所谓内在根据与外部条件有八种,是哪八种呢?因为远而不可知,像有的国家在很远的地方。因为近而不能知,像眼睛边的睫毛,太近而看不见。又感官机能丧失而不能知,像耳朵聋和眼睛瞎,心不澄静而不能知,像人心烦意乱。太细小而不能知,像特别微小的元素。遮住了相状而不能知道,像被墙壁挡住了的外面的事情。因比例太悬殊而不能知,像在许多水中放入一点点盐。因相似而不能知道,例如把一粒米扔到一堆米中。像这样,泥块中的瓶子,眼睛虽然看不见,概要言之,它是不会从蒲草中产生的,因此,微小的瓶子一定在泥中。”

    释子说:“如果先有了微小的形体,那是有因而没有果(修妒路)。如果瓶子没有生成时,泥块中有细小的瓶形,以后变大了而可以知道,这就是因中没有果。为什么呢?原本没有大的相状,以后才生起的缘故,因此因中没有果。”

    原典

    外曰:“因中应有果,各取因故(修妒路)。因中应先有果。何以故?作瓶取泥不取蒲。若因中无果者,亦可取蒲。而人定知泥能生瓶,埏埴①成器,堪受烧故,是以因中有果。”

    内曰:“若当有有,若当无无(修妒路)。汝言泥中当出瓶,故因中先有果。今瓶破故,应当无果,是以因中无果。”

    外曰:“生、住、坏次第有,故无过(修妒路)。瓶中虽有破相,要先生次住后破。何以故?未生无破故。”

    内曰:“若先生非后,无果同(修妒路)。若泥中有瓶生住坏者,何故要先生后坏,不先坏后生?汝言未生故无破,如是瓶未生时,无住无坏。此二先无后有,故因中无果。”

    外曰:“汝破有果,故有断过(修妒路)。若因中有果为非者,应因中无果,若因中无果,则堕断灭②。”

    内曰:“续故不断,坏故不常(修妒路)。汝不知耶?从谷子芽等相续故不断,谷子等因坏故不常。如是诸佛说十二分因缘③生法,离因中有果、无果。故不着断常,行中道,入涅槃也。”

    注释

    ①埏埴:埏,以水和土、揉土。埴,黏土。

    ②断灭:断指事物没有联系,均是孤立的;灭指没有生起、变化等现象,谓世界为空寂的存在。

    ③十二分因缘:即十二因缘,(一)无明,(二)行,(三)识,(四)名色,(五)六处,(六)触,(七)受,(八)爱,(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总括对宇宙人生的认识。

    译文

    外道说:“因中应该有果,各自从其因中实现(修妒路)。因中应该先孕含着果。为什么呢?制作瓶子使用泥而不使用蒲草。如果因中没有果的话,也就可以使用蒲草。然而人们确实知道,泥块能够生成瓶子,用水和土做成泥,制成器皿,所以它可经得起烧烤,因此因中有果。”

    释子说:“这就如同因有而有,因无而无(修妒路)。你说泥中会有瓶子出现,所以因中先有果。如今瓶子破碎了,所以应当没有这样的果,因此因中没有果。”

    外道说:“产生、存留、灭亡渐次存在,所以没有过失(修妒路)。瓶子虽然有破碎的相状,这也需要先生成,其次存留,然后破碎。为什么呢?因为没有产生就没有坏灭。”

    释子说:“如果产生在先而不是后,如同没有果(修妒路)。如果泥中有瓶子的产生、存留、坏灭的话,为什么还需要先产生后坏灭呢?而不是先坏灭而后产生?你说没有生成所以没有坏灭;像这样,瓶子没有生成时,没有存留和坏灭。这两者是先没有而后来生成的,所以因中没有果。”

    外道说:“你责难因中有果,所以有断灭的过失(修妒路)。如果因中有果是错误的,应该因中没有果;如果因中没有果,则陷于沉寂孤立。”

    释子说:“相续所以不是中断,坏灭所以不是恒常(修妒路)。你不知道吗?由谷子生出芽等,因其持续无间,所以没有中断,谷子等物的因有坏灭,所以不是恒常。诸佛这样宣谕十二因缘生成万物的道理,因为他可超越因中有果、因中没有果等妄执,所以不落入中断、恒常的迷惑,中道而行,达到涅槃。”